2024 年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 适用时间范围:
• 对购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对于购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2. 免税额及减税额限制:
•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免税期间,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免税额不超过 3 万元。也就是说,如果车辆的购置税金额在 3 万元及以下,消费者无需缴纳;若超过 3 万元,则需缴纳超出部分的购置税。例如,购买一辆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 40 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金额为 4 万元,按照政策可以享受 3 万元的免税限额,那么消费者需要缴纳 1 万元的购置税。
• 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的减半征收期间,每辆新能源乘用车的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
3. 车型界定:
• 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制定。
•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 9 个座位的新能源汽车。
4. 特殊规定——“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
• 销售方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如果分别核算了不含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销售额,同时分别开具了发票,购车人可以按照发票上载明的车身不含税价格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并且,“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应当满足换电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且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够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用户提供换电服务。
5. 管理方式:
• 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享受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实施管理。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需在“是否符合减免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对于“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还应在“是否为‘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字段标注“是”。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校验后的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
6. 购置日期的确定:
•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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