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新增自动驾驶汽车专章,这也是国内首次在法律层面重新划分智驾场景下的交通违法责任,打破了长久以来“谁开车谁担责”的固有逻辑。很多人看到消息,第一反应是以后开智驾出事,全部由车企兜底,实际上这份草案划定了清晰的适用边界,普通车主千万不要误读。
草案明确,只有车辆处于L3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并且在官方划定的可用运行域之内,发生闯红灯、压线、超速这类交通违法行为,罚单的处理主体才变成车企或者进口企业,不再追究车内人员的交管处罚责任。但这不代表坐在车里就可以高枕无忧,一旦系统发出声光接管提醒,给到合理的接管时间,驾驶员依旧有义务拿回车辆控制权,如果拒不接管,后续发生的违法和事故,责任会直接转回驾驶员身上。
对于市面上绝大多数消费者正在使用的L2级辅助驾驶,包括各类领航辅助、高速NCA功能,草案依旧按照普通机动车进行管理,无论智驾功能表现多强,交通违法的第一责任人永远是驾驶员,脱手、分心、玩手机,一旦出事,交警依旧会对车主进行处罚,并不会因为开启了智驾,就把责任推给车企。哪怕车企广告宣传用词再花哨,只要没有取得工信部L3自动驾驶准入资质,就不属于新规里的自动驾驶范畴,不能适用车企承担交管处罚的条款。
这里要分清一个很关键的概念,交管层面的罚单责任,和事故之后人身、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是两套独立的法律关系。草案解决的是谁来接受罚款、处理违章,并没有替代《民法典》当中的产品侵权责任规则。即便是L3车型,系统缺陷引发事故造成车损、人员受伤,民事赔偿依旧按照产品责任逻辑处理;如果驾驶员存在过错,法院也可以按照双方原因力大小,划分损失承担比例。而L2车型用户,如果遭遇智驾系统硬件、算法缺陷引发事故,依旧可以收集EDR黑匣子数据、宣传材料,通过民事诉讼起诉车企追责产品缺陷,但不能直接拿这份还在审议的草案当作诉讼依据。
还要特别提醒,这份草案目前只是一审审议稿,尚未正式表决生效,现阶段发生的智驾相关交通事故,仍然沿用现行法律处理。草案同时提出,要禁止把辅助驾驶包装成自动驾驶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倒逼车企规范营销话术,避免被广告误导的消费者,产生可以完全交给系统开车的错误认知。未来还会配套专门的保险制度,为自动驾驶场景下的赔付提供制度支撑,相关细则还需要后续进一步落地完善。
智驾立法迈出关键一步,不等于彻底解放驾驶员。新规的核心意义,是当系统真正接管驾驶任务时,让技术的提供方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而不是鼓励大家放松警惕,把生命安全完全交给机器。普通车主依然要牢记,现阶段绝大多数家用车的智驾只是辅助工具,保持专注、随时接管,才是出行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