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出租车起步价调整,进入“8元”时代

2020年伊始,长春市出租车价格迎来重大调整,正式迈入“8元”时代。自1月1日起,所有出租车将根据新运价标准执行,同时,为确保平稳过渡,已调整运价的出租汽车将继续按新标准收费,而未及时调整的则仍执行原有运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规,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6日隆重召开了关于“长春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其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的筹备与召开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并全程接受媒体监督。听证会参与者的发言记录均经过本人仔细审阅并签字确认,确保了听证结果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获悉,长春市关于“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其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方案已经获得市政府批准。同时,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交通运输局、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已联合发布了《关于长春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调价方案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计价器调整期间,已调整运价的出租汽车将按照新运价标准收费,而未调整的则继续执行原运价。

聚焦长春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

  1. 基础里程价。
    基础里程设定为2.5公里,基础里程价相应地定为8元。但在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4点这段时间内,基础里程价会调整为9元。同时,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将被取消。

  2. 基本运价。
    超过基础里程后,每公里的基本运价为2.2元,计费器会依据实际行驶里程进行计算,每100米增加0.22元。

  3. 空驶费计费距离和标准。
    当行驶距离在15公里(不含)至30公里之间时,会加收50%的空驶费;而当行驶距离超过30公里后,空驶费将增加至75%。

  4. 低速等候计费。
    一旦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将开始累计低速等候费用。

  5. 优质服务与价格挂钩。对于B级出租汽车,如红旗H5,其基础里程运价和基本运价将上浮50%;而对于C级出租汽车,如红旗H7,则上浮100%,以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6. 费用计算与四舍五入。计价器将根据行驶里程和低速等候时间累计费用,最终以整元为单位进行四舍五入计费。

  7. 过路费与过桥费。单程打车费用中,过路费和过桥费由乘客承担(往返打车则视为两个单程分别计费)。

接下来,我们将探讨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气价格的联动机制。

  1. 联动基准。我们将以2019年12月26日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作为联动的基准点。
  2. 联动时机。若车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经过成本测算,累计上涨或下降超过1.3元/立方米,并且这种变化持续30天以上,那么将适时对出租汽车的基础里程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即增加或降低1元。
  3. 联动流程。在满足联动条件的情况下,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将向市政府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提交联动申请。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意见,并报请市政府批准。一旦获得批准,该调整将向社会公布并执行,期间将不再履行听证等定价程序。


聚焦三听证代表100%支持运价调整

在近日召开的听证会上,25名听证代表一致赞同运价调整方案,并建议建立运价与燃气价格的联动机制。他们还就如何加强行业规范、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等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代表涵盖了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社会组织及专家学者等多个领域。

聚焦四听证代表建议采纳七条

(一)采纳“提升服务质量及从业人员文明程度”建议。目前,长春市已着手起草《长春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该规范将从服务方式、经营者、从业人员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规定,旨在提升出租汽车的服务质量。

(二)采纳“完善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准入、退出机制”建议。随着《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即将启动,相关机制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采纳“开通手机APP实时评价驾驶员服务”建议。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已提上日程,平台建成后将开通评价系统,对驾驶员的服务水平进行实时评价和等级划分,低等级驾驶员将受到限制,无法进入机场及火车站等重要营运区域。

(四)采纳“加强行业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建议。长春市已着手开展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度的提升行动,旨在打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为乘客提供更加安全、快捷和舒适的出行服务。
(五)采纳“在医院、宾馆及商业区增加出租车乘降点或专用停车位”的建议。该建议的采纳理由是,设立出租汽车乘降站涉及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需多部门协同。市交通运输局将与规划、城建、公安交警等部门沟通,逐步在适宜地段增设乘降点及专用停车位。

(六)采纳“对‘隐性拒载’行为进行处罚”的建议。针对市民反映的出租车街边不停车询问即驶离的“隐性拒载”现象,市交通运输局将推进现代化监管手段,以打击此类违规行为。

(七)采纳“杜绝拼车、杜绝拒载”行为的建议。根据相关法规,出租车驾驶员在载客时不得甩客或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同时不得拒载或主动揽客。市交通运输局将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确保乘客权益。

聚焦五

有两条听证建议未被采纳:一是“老年公交卡可以在出租车上使用”,该建议因财政补贴规定未获通过;二是“基础里程价(起步价)2.5公里7元,或3公里8元”,鉴于长春市此次运价调整保持原有结构,且起步价调整已取消燃油附加费,并与东北其他城市水平相当,因此该建议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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