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西岛,海风轻拂下的沙滩躺椅,本应是游客休憩的港湾,却因“一分钟一块,60元一小时”的离谱收费标准,将一名身体不适的寇女士推向舆论的漩涡。这起“躺椅收费”事件不仅引发公众对景区“吃相难看”的质疑,更深刻揭示了在“市场调节价”看似合法合规的表象下,旅游市场公共服务与增值服务边界模糊的深层政策空档,以及其对游客体验和市场秩序的持续负面影响。
事件的核心冲突在于,景区以“明码标价”和“市场调节价”回应质疑,而游客则困惑于高昂价格与稀缺免费设施间的巨大落差。这并非孤例。从辽宁兴城海滩“自带帐篷收费”到重庆洪崖洞“旅拍刺客”,再到西安大唐不夜城“红墙拍照收费”,一系列事件共同指向一个令人担忧的趋势:部分景区将本应属于游客基础便利的公共属性服务,通过模糊界定或过度包装,转化为高价增值服务,甚至演变为隐性消费陷阱。这种模式在景区具有天然垄断或准垄断地位的背景下,尤其容易损害消费者权益,因为游客的选择权和议价能力被极大削弱。
深层原因在于,当前的“市场调节价”机制在旅游景区这种特殊市场环境中存在监管盲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赋予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但缺乏对“合理利润”和“公共服务普惠性”的有效制约。当景区内免费休息设施匮乏,而收费设施价格畸高时,这种“市场调节”实际上变成了对消费者刚性需求的变相剥夺。国际上,如德国等成熟旅游市场,在景区服务标准和消费者保护方面有更明确的界定。例如,许多国家会通过立法或行业规范,明确景区应提供的基础公共服务清单,并对特定增值服务的定价进行指导或限制,以确保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不被不合理收费所困扰。这体现了对消费者“可预期性”和“公平交易权”的更高层次保障。
要为游客筑起旅游消费的“防火墙”,亟需填补“市场调节价”下的政策空档,构建一套完善的旅游服务防范机制。首先,应明确界定景区公共服务与增值服务的边界,并通过立法或强制性行业标准,明确景区必须提供的免费公共服务(如充足的休息区、饮水点、急救设施等)的最低标准和配置要求。其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景区内增值服务的定价合理性进行常态化评估,防止价格虚高。此外,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权限,对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垄断地位进行不合理收费的行为,不仅要“明码标价”,更要“明码合理”,必要时可引入价格听证会制度。最后,鼓励并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机制,提升游客维权的效力,倒逼景区提升服务质量和价格透明度。
旅游业的未来,在于从“门票经济”向“服务经济”的根本性转型,将游客的满意度和口碑视为核心竞争力。当一把躺椅都能引发轩然大波时,它警示我们,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不能仅靠“明码标价”的单一逻辑,更需构建一套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公平为基石、以监管为保障的多维治理体系,让每一次旅行都成为美好记忆,而非消费陷阱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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