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大屯之二|夜宿东风井

  1973年底至1974年初,大屯煤指姚桥矿东风井在建井的过程中挖出了煤炭,就是我们所称的工程煤。

  一座煤矿,其中的主井、副井和风井是极其重要的设施。主井是提升煤炭所用;副井用于上下人、运料和送风;风井则用于回风,根据煤矿生产规模,有的需要几个风井。

  随着时间推移,堆积在东风井工业广场上的煤炭愈来愈多,引起了附近农村村民的“眼红”,由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及靠矿吃矿思想的作祟,尤其是在少数别有用心人的挑唆煽动下,不时有村民进矿偷煤抑或抢煤(包括其它矿山物资),少则数人,多则数十人甚至上百人乃至数百人。仅靠矿保卫组区区几名保卫干部,再加上若干名门卫,显然已无济于事,必须依靠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做劝阻疏导工作。

回望大屯之二|夜宿东风井-有驾

  (建矿初期的井架)

  姚桥矿东风井的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它处于苏鲁两省的结合部,风井围墙的东面属于山东微山县的张楼公社张楼大队,其余三面属于江苏沛县杨屯公社张街大队。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我们有几次请了沛县杨屯公安派出所的民警出面处理,他们到了现场一察看,认为那些村民是山东的,说是不能跨省处理就走人了;我们请了微山县张楼公安派出所的民警出面处理,他们看了现状后说,这是江苏的管辖范围,“俺处理不了”又推脱走人了。按现在的话说,谁都不能且不敢“长臂管辖”,从而激化两省的矛盾。开始,我们也请当地的大、小队干部出面,则先要给予吃饱喝足才行。而矿四周的村民似乎也继承了微山湖畔铁道游击队的“遗风”,惯于玩昼伏夜出、声东击西那套。这真正是苦了我们搞保卫工作的,日夜鏖战,疲于奔命,眼睁睁地看着国家煤炭和其它物资遭受重大损失,心里非常焦急。于我个人而言,在处理这类治安问题时,受到一些村民的辱骂围攻和推推搡搡,对此已是家常便饭的事,我完全习惯了。我们的门卫每天都会遇到类似情况,也已经见怪不怪了。有一次,我骑摩托车经过张街大队时,竟被一些村民袭击,满身遭到烂泥投掷,脸上包括摩托车上污秽不堪,别提有多狼狈了。

回望大屯之二|夜宿东风井-有驾

  (矿井井筒)

  根据这些实际情况,经姚桥矿领导研究同意,成立了护矿队。由于人手增多了,情况开始略有改善。但遇到上百村民的大规模进矿哄抢,还是十分吃紧。记得在1975年夏天的一段时间里,进姚桥矿(包括东风井)哄抢煤炭的情况,又开始严重起来。有一天晚饭后,我在保卫组的办公室值班,听到门卫电话报急,说是村民又来东风井抢煤,局面已控制不住了。我立即骑车前往。到达东风井,好家伙!只见村民黑压压的一片,男女老少们拿着袋子和铁耙子正朝着风井大门猛闯,风井的围墙已被挖了几个大洞,有些村民已从洞口钻进来正在扒煤。我迅即将护矿队员和门卫组织好,要求务必把大门守住,同时把已经进来抢煤的村民撵走。我一边反复警告村民,煤炭是国家财产,哄抢是犯罪行为。一边我还不停地关照护矿队员,千万不能把村民打伤了,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否则他们把伤员拉进矿里,又会引发新的矛盾,这是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的矿社矛盾。虽然护矿队员们挺身而出,但村民们撵走一批又来一批,气势汹汹,形势一度危急。好在有不少东风井上班的矿工们自发加入到护矿行列,大家头戴矿工帽,脚蹬矿工靴,手持木镐把,把矿灯点亮,很具威慑力,忙活了几小时,总算将村民驱散了,周围暂时平静下来。接着,我安排人手将被敲坏的墙洞补好,涂上速干水泥。此时,已是后半夜了,人感到口干舌燥,十分疲惫,但又恐村民再次进来哄抢,我们就地休息待命。在东风井的一座简易房子的平顶上,上面正好盖着一块大帆布,我们钻进帆布倒头就睡(沛县的夏夜比较凉快),一觉醒来,“不知东方之既白”。

  接下来几天我都是这样,白天在保卫组上班,晚饭后就到东风井组织人员护矿,下半夜后就睡在东风井的房顶上。由于我们的“严阵以待”,后哄抢情况有所好转暂告一段落。记得有一次,保卫组的老华也来到东风井,参与护矿的具体事务。老华原是上海市卫生局的机关干部,下放至黑龙江,后来到姚桥矿工作,曾担任矿保卫科长、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当时他才分配到姚桥矿不久。当他看到村民进矿哄抢的情形后,无限感慨地说,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里村民的觉悟怎会这么低啊?!当然,这已是五十年前的话了,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如今村民们的素质肯定今非昔比了。

回望大屯之二|夜宿东风井-有驾
回望大屯之二|夜宿东风井-有驾
回望大屯之二|夜宿东风井-有驾

  1985年,我考入了上海华东政法学院(现称“华东政法大学”)。在就读期间,我用法理分析了哄抢行为的特征,并运用犯罪构成理论,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阐述了“哄抢罪”的概念,撰写了一篇《建议刑法增添“哄抢罪”》的论文,登载在1987年第6期“华政”的学报《法学》上。编辑部主任张传桢老师鼓励我说,此论文有价值,是国内第一次提出建议,给哄抢行为设罪的论文。我听后,心里美滋滋的。我想,正是我有了上述难忘的经历,刻骨铭心,才能写出针对性的文章,这真正是实践出真知啊。

  (2015年1月第一稿;2024年12月第二稿)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