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9 月 23 号那天,沈海高速上出了桩大惨事!司机何某某开着车,寻思开个辅助驾驶能松快松快 , 之前这功能总能自己刹车,他就真当甩手掌柜了,结果路都堵死了,车还以 110 码往前冲,等他反应过来,离前车就剩 10 米,一把方向打过去,直接撞翻三辆车,自己车后排没系安全带的乘客,当场就没了。
我真以为车能自己停下来啊! 何某某后来哭着说,可警察查了才发现,他那 L2 级辅助驾驶压根不是全自动,说明书上明明白白写着 要随时接管,那天大白天视线好得很,要是他盯着点路,这事儿根本出不了。
但你猜怎么着?检察院最后没起诉他!这可不是法外开恩,全靠《刑事诉讼法》第 177 条撑腰 人家主动自首,赔了钱拿到家属谅解,还一口咬定自己错了,这几点全占了,法律上就符合 情节轻微"的标准。
不过别以为这是没事了,律师跟我透底:要是他当时跑了,或者死不认错,妥妥的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跑不了,现在虽说不用坐牢,但 580 万赔偿砸下去,家底估计也空了。
说真的,这事儿最戳心的是啥?后排乘客要是系了安全带,说不定能活下来!现在多少人觉得 "辅助驾驶 = 自动驾驶"?车企卖车时吹得天花乱坠,放手开都行,可风险提示藏在说明书犄角旮旯里。
检察官说得在理:方向盘在你手里,命就在你手里,机器再灵,能有你自己的眼睛靠谱,别信那些 "科技改变一切" 的鬼话,真出了事,法律只认你有没有握紧方向盘。
你们觉得这事儿判得对吗?要是你开辅助驾驶,敢分心看手机不?评论区聊聊,关注我,明天给你们扒车企宣传里的法律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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