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禁摩相关政策

一、苏州摩托车相关政策

1、苏州市中心区域已不再颁发新的摩托车牌照,亦不提供通行证办理服务。尽管如此,拥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在不禁摩的区域仍可以按规定上牌。若有人驾驶摩托车进入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将视为违反交通禁令,构成交通违法,一旦被发现,将面临100元的罚款并扣除3分的处罚。对于外地注册的摩托车,同样严禁驶入禁摩区。

2、前述规定参照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七十五条内容。

二、可申请临时牌照的情形包括:

1、当车辆从购买地点驶回使用地点时,车主应在购车所在地车管所申请临时牌照;

2、车辆在进行转籍并已缴纳正式牌照费用后,应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牌照,以便于将车辆开回本地;

3、新车在本地尚未申请正式牌照但需要前往外地改装时,车主需在本地车管所申领临时牌照,改装完成后,还需在当地再次申领临时牌照以便返回原地区;

4、如果在本地购买车辆后需要驶往外地,车主应在本地车管所申领临时牌照;反之,从外地购车后需驶回本地的情况也相同;

5、针对尚未固定车辆归属地,但需要临时使用车辆的情况,也应申领临时牌照。

苏州禁摩相关政策-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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