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董娟)已达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普遍存在着制动失灵、零部件老化等问题,一旦违规上路,瞬间化身移动的“马路杀手”,对驾驶人及公众安全构成巨大威胁。日前,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通过“数字赋能+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报废二轮摩托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今年6月,莱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交通管理部门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二轮摩托车报废期满的两个月前通知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二轮摩托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交通管理部门未将摩托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信息进行公告作废。随后,检察官对部分在办案件中涉及的报废二轮摩托车进行梳理,并对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是否被公示进行核实,发现上述部分二轮摩托车信息未被交通管理部门公告作废,甚至部分车辆所有人对车辆已报废的情况并不知晓。
结合调查核实情况,莱州市检察院建立了强制报废二轮摩托车信息公示类案监督模型,对交通管理部门的报废车辆信息、办理注销登记信息、公告信息等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共排查出已达报废标准但未被交通管理部门公告作废信息的二轮摩托车20余辆。
今年7月7日,莱州市检察院向交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所有已经达到或临近强制报废期限的二轮摩托车进行系统筛查,并补发报废通知;对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二轮摩托车,集中发布作废公告,声明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失效;定期开展路面排查专项行动,对公告作废后仍上路行驶的二轮摩托车依法处置,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交通管理部门立即开展报废二轮摩托车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并同步开展法治宣传,一批报废二轮摩托车得以及时注销并处置。(匡雪 董娟)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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