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动器)制造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标

关于●新能源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动器)制造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BA012112508130 - CG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动器)制造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河北隆春通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国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85.8%14.2%。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制动器)制造设备智能化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衡水市冀州区河北隆春通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在现有厂区建设,不新增土地占用,购置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床、仿形机械手、自动抛丸机、自动喷砂机、全自动研磨机等先进制造、精密加工、试验检测设备 79 台套同时配备智能化、数字化管理系统,淘汰砂轮机、抛丸机、空压机、车床、修磨机等旧设备 15 台套。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制动器等汽车核心基础零部件 32 万套;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衡水市冀州区河北隆春通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期:自动线(立式加工中心 8 台、机械手 2 套)90 天(含),手动线(立式加工中心 4 台)45 天(含);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其他要求:制造商参加投标时,其委托代理商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8 22 09 00 分至 2025 8 27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9 11 09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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