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万买_百万豪车_,为全损车,判退一赔三

最近,河南郑州发生了一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事儿给所有想买二手车的朋友都结结实实地提了个醒。

事情是这样的,一位姓张的先生,辛辛苦苦攒了五年的钱,总共46万,本想买辆二手豪车圆自己的一个梦,结果没想到,这梦差点变成了要命的噩梦。

他花大价钱买回来的所谓“精品豪车”,竟然是一辆被保险公司判定为“全损”的事故车,说白了,就是一堆用漂亮外壳伪装起来的废铁。

这事儿最后闹到了法院,判决结果更是让大家拍手称快:车商不仅要退还全部46万购车款,还得再赔偿138万!

46万买_百万豪车_,为全损车,判退一赔三-有驾

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值得咱们普通老百姓好好琢磨一下,里面藏着不少咱们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坑,以及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大学问。

事情的开端,听起来就像一个“天上掉馅饼”的故事。

去年十月份,张先生晚上睡不着,就躺在床上刷手机,无意间在一个二手车平台上,看到了一辆他非常喜欢的豪华品牌汽车。

让他眼前一亮的是价格,只要46万,这比市面上同款同年份的车子便宜了一大截。

咱们普通人买东西,都希望物美价廉,能“捡个漏”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张先生当时就是这个心态,他觉得自己的运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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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立马就联系了卖家李某。

这个李某,也是个能说会道的主儿,电话里把这辆车夸得是天上有地下无。

他拍着胸脯跟张先生保证,这车绝对是“精品车况”,从来没出过事故,也没泡过水,跑的公里数也才8万公里,保养得非常好。

为了让张先生彻底放心,李某还特地强调:“哥,你要是不信,我说的这些,全都可以白纸黑黑地写进合同里!”

“写进合同”,这四个字的分量可不轻。

在咱们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合同就是法律保障,是板上钉钉的事。

张先生一听这话,心里的最后一点疑虑也打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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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既然卖家敢把这些承诺写进合同,那肯定就是真的,自己这是捡到宝了。

于是,他当机立断,连夜就赶过去看车,当场就把46万的全款付了,兴高采烈地把这辆“梦想座驾”开回了家。

那一刻,他心里想的,肯定是自己用一半的价钱,买到了百万豪车的享受,这笔买卖真是太值了。

可是,这个美梦并没有持续太久。

刚开了一个月,这辆所谓的“精品豪车”就开始暴露出它的真面目了。

一开始,只是些小毛病,比如开起来的时候,车里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响声,加速的时候感觉不那么顺畅,有点一顿一顿的。

张先生当时也没太往心里去,觉得二手车嘛,有点小瑕疵也算正常,修修补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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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过多久,情况就变得越来越糟糕。

车上的仪表盘开始不正常了,各种各样的故障灯轮流亮起,就像过节的彩灯一样,今天提醒你这个系统有问题,明天告诉你那个零件异常。

直到最后一次,张先生正开着车走在路上,车子突然间就失去了所有动力,直接停在了马路中间,怎么也动不了了。

这可不是小事,当时路上的车来车往,非常危险。

这一下,可把张先生吓得不轻,后背全是冷汗。

他赶紧联系了救援,把车拖到了专业的4S店,想让师傅们给好好检查一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车子拖到4S店后,维修师傅把车升起来,拆开了发动机舱和底盘的护板,只看了一眼,经验丰富的老师傅脸色立刻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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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张先生叫到一边,指着车子底盘上那些粗糙的焊接点和明显变形修复过的大梁,非常严肃地告诉他一个让他如遭雷击的消息:“你这辆车,是辆全损车啊!”

“全损车”是个什么概念呢?

这里得给大伙儿解释一下。

这个词是保险行业的术语,意思就是一辆车出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后,维修的费用估算下来,已经超过了这辆车本身价值的百分之七十。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就会觉得这车已经没有维修的价值了,于是就会按照车辆的价值把钱赔给车主,然后把这辆撞坏的车给收走。

这些被收走的事故车,理论上是不能再修复后当做整车出售上路的,因为它的安全结构已经被严重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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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师傅说,像张先生这辆车,车身骨架都经过了重新焊接,强度根本达不到出厂标准,万一再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车子很可能会直接散架。

更要命的是,这还是一辆新能源车,它的电池包也有明显的撞击和修复痕迹,甚至已经出现了鼓包,这就好比一个“移动的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因为短路而自燃。

师傅直截了当地说,这种车根本就不应该在路上跑。

听到这里,张先生才恍然大悟,他赶紧去查了这辆车的保险记录,结果证实了维修师傅的说法。

记录清清楚楚地显示,这辆车在不久前确实发生过一次非常严重的车祸,当时保险公司的定损金额就超过了70万,被正式判定为“全损”。

而那个卖家李某,就是通过事故车拍卖平台,只花了22万块钱,就把这堆“废铁”给拍了下来。

然后,他找了个修理厂,大概花了10万块钱,对这辆车进行了翻新和伪装,把它从一辆报废车,变成了一辆看起来光鲜亮丽的“精品豪车”,最后以46万的价格卖给了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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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大白后,张先生是又气又怕。

气的是自己辛辛苦苦攒了五年的血汗钱,就这么打了水漂,掉进了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里。

怕的是,自己和家人在过去这几个月里,每天开着这么一个“定时炸弹”在路上跑,简直是在拿生命开玩笑。

愤怒之下,他将车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给自己一个说法。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逻辑非常清晰。

车商李某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质量问题了,而是构成了法律上明确定义的“欺诈”。

根据我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就必须“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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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不仅要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所有费用,还要额外支付三倍的赔偿金。

那么,怎么判断是不是欺诈呢?

主要看两点:第一,是不是故意告诉了对方虚假的情况;第二,是不是故意隐瞒了真实的重要情况。

在这个案子里,李某明知道这是一辆发生过重大事故、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全损车,却对张先生谎称是“无事故”的精品车,这就是故意告知虚假情况。

同时,他刻意隐瞒了车辆的全损历史,诱导张先生做出了错误的购买决定,这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这两点他全都占了,而且他还把谎言写进了合同,欺诈的意图可以说是非常明显了。

所以,法院最终的判决是完全合法合理的:车商李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必须退还张先生46万元的购车款,并在此基础上,赔偿三倍的金额,也就是138万元,两项加起来,总共是184万元。

这个判决结果,不仅为张先生讨回了公道,更是对整个二手车市场那些不法商家的一次有力震慑。

它用实实在在的法律后果告诉所有人,在中国做生意,诚信是底线,任何试图通过坑蒙拐骗来赚钱的行为,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国家法律对于保护普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和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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