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里程、同样货物,就因为ETC卡是外地牌照,过路费就得比别人多交一大笔。”——这句在货运圈里流传甚广的调侃,如今竟被官方正式确认属实。
2025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外通报:安徽、江苏、浙江、广东四省交通运输厅,相继对外地ETC货车实施了“95折”的歧视性收费政策,而针对本省ETC卡用户,则慷慨地给予“85折”甚至“9折”的优惠。这一做法,直接触犯了《反垄断法》第四十一条中“不得对外地商品或服务设定歧视性收费标准”的明确禁令。
市场监管总局已果断责令这四省立即进行全面整改,并对该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消息一出,货运行业的微信群瞬间沸腾,司机们纷纷刷屏感叹:“原来这些年我们多交的钱,真的是因为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四省交通运输厅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遭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接到举报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涉嫌滥用行政权力,针对使用外地ETC卡的货运经营者实施歧视性收费标准、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正式立案展开调查。同时,总局指导江苏、浙江、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本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同类案件同步调查,并实施挂牌督办,全力推动全面纠治工作。
经详细调查发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自2016年7月起,便开始推行差别化政策。该政策规定,持有安徽ETC卡的货车在通行安徽省收费公路时,可享受通行费85折优惠;而持有其他地区ETC卡的货车,则仅能享受通行费95折的基本优惠。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自2017年1月也开始实施类似差别化政策。起初,对持有并使用运政苏通卡的货车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9折优惠,2018年底优惠力度加大,调整至85折;与此同时,持有其他ETC卡的货车依旧只能享受通行费95折的基本优惠。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自2022年1月起,出台差别化政策。明确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浙江省发行的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车,通行费实行85折优惠;而使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发行的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则只能享受95折基本优惠。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自2017年7月开始实施差别化政策,对使用粤通卡的货车实行部分高速公路通行费85折优惠;使用其他ETC卡的货车,则只能享受95折基本优惠。
四省交通厅歧视外地货车政策被立案,司机损失几何?
这一歧视性收费政策,究竟让货车司机多承担了多少费用呢?
以一辆6轴49吨的半挂货车为例,若其行驶合肥—宁波—深圳往返路线,全程约2400公里,其中安徽段360公里、江苏段480公里、浙江段450公里、广东段420公里。按照2024年的费率标准计算,四省合计通行费约3200元。
若货车使用的是河南ETC卡,过去只能享受“95折”优惠,而本地卡却能享受“85折”优惠。如此一来,一趟行程下来,使用外地ETC卡的货车就要多交费用:
3200元×(0.95-0.85)=320元
若一个月跑6趟,额外支出就达1920元;一年下来,仅这一“歧视费”就高达23040元,相当于白白多跑一趟货,却没有任何收益。
若将全国2000多万辆货车、4万亿公里的年周转量纳入计算模型,保守估算外地ETC卡车辆占比30%,那么行业每年因这一歧视性政策被“截留”的差额竟高达120 - 150亿元,这一数字比一家头部快递企业的全年利润还要多。
这些额外支出的费用,最终层层传导,成为司机们沉重的负担,化作油卡分期还款的压力、车贷还款的焦虑,甚至是孩子补习费用的无奈削减。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在相关公告中,四省已陆续印发整改通知,明确自2025年6月起,“对本外地货车实行同等折扣”,这一举措无疑为货车司机们带来了希望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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