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个月,关于电动车上路的新规可不少,特别是非标车管理,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密集发布,从5月份开始,四川省多地开展集中备案登记,时间截止于5月301日,6月起,未备案上牌的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
6月7月的电动车新规,重点内容依然聚焦非标电动二、三轮车管理。近期,多地交警部门发布通知,过渡期结束后,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除此之外,7月的电动车新规,还涉及到违法整治及新出台的《消防条例》。这些内容总结下来有“3禁2罚1扣车”,车主注意。具体是哪些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3禁”新规
1、过渡期结束后,禁止非标电动二、三轮车继续上路行驶
进入2025年,全国多地非标电动车二、三轮车过渡期不断结束。就在6月份,陕西、海南、山西等地密集发布通告,从7月1日起,禁止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具体的“过渡期”规定为:山西临汾的红色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车 ,过渡期截止于2025年6月30日,海南屯昌、海口的蓝底白字牌,以及陕西黄底黑字牌非标电动车,过渡期同样于2025年6月30日届满。
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后,禁止继续上路行驶,违者将被扣车、罚款处理。目前海南、陕西、山西均已明确处罚规定,7月1日后非标电动车违规上路,最高罚款200元并强制报废相关车辆。
2、禁止电动车以及备用电池进入电梯
近年来,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火灾、自燃事故频发,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同时也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全面规范电动车充电及停放行为,近年来多地出台了新修订的《消防条例》。2025年7月1日,山西省新修订的《消防条例》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对电动车充电、停放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明确禁止电动车在消防疏散通道、一楼门厅、楼梯间等重点区域充电和停放,禁止电动车以及电池进入电梯,禁止任何形式的“爬楼充电”行为,对于经营单位违规,最高罚款5000元,非经营单位最高罚500元。
3、禁止无牌无证上路
通过一段时间的专项行动和治理,各地在关于电动车无牌无照上路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巩固来之不易的执法成果,日前,多地交警部门发布消息,7月份将持续开展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治理,严查无牌上路,无证驾驶等行为。
近期,广州多地密集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严查无牌无照上路行为。交警从地铁站重点区域的停放点拓展至主干道周边区域的停放点,对涉及无牌、假牌上路的电动车进行取证和扣留。执法人员仅仅一天时间,就查处了涉及无牌、假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1306辆。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2罚”新规
1、罚乱停乱放
夏季骑电动车出行的人比较多,涉及到的违规停放问题也比较严重。进入6月以来,多地交警联合城市执法部门、消防部门进行集中整治,严查乱停乱放行为。
为深入推进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及时消除电动车火灾隐患。近期,四川曝光起了一起小区高层建筑违规停放及充电行为,因对单元楼走道、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车的行为整治不力,西昌某物业公司被相关部门处以6000元罚款。
2、罚不戴头盔
电动车上路不戴头盔,这是很重要的“头”大事,一旦跌到,很容易造成头部受伤。为进一步增强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头盔佩戴率。近期湖南郴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
市交警部门组织警力,紧盯早晚交通高峰期,以“全覆盖”形式开展严查严管,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扣车:驾驶报废摩托车、三轮车上路,将被扣车处理。
涉及到扣车的交通违法,一般都是比较严重的。三轮车、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使用13年后就达到报废期限,禁止上路行驶。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将被强制扣留车辆处理。
近期,广西来宾交警查获了一起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的违法行为。执勤交警在辖区某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号牌存在异常,于是随即进行拦截,经查,该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且驾驶人持有的C4D驾驶证已经超过有效期,这一行为构成了严重的违法,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摩托车扣留,并吊销驾驶证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7月份的电动车上路新规,内容涉及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管理、山西新出的《消防条例》以及无牌无照电动车整治行动等。大家如果经常使用电动车出行,一定要及时关注这些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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