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标准来了:速度、防火、安全全升级

1月13日,电动自行车行业迎来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其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经过修订后已正式公布。这次修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多部门联合进行,旨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同步废止。
一、新标准如何界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为进一步保障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伤亡事故,新标准维持了2018版标准中关于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具备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同时,标准还新增了当车速超过25km/h时,电动机应立即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在产品设计上做优化,并加强速度等关键参数的防篡改设计。而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也应当自觉遵守相关标准和法规,确保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既合法又安全,坚决抵制任何非法篡改车速的行为,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众安全。
二、新标准如何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要求?

为从源头上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风险,并有效减缓火灾的蔓延速度和燃烧强度,新标准对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核心组件的阻燃性能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同时,针对软垫材料、皮革及纺织品类材料等不同种类的非金属材料,标准也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阻燃性能规范。

生产企业需在产品设计阶段就严格把控非金属材料的选用,并通过全面的测试验证,以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整体防火阻燃能力。
三、新标准如何规范电动自行车中塑料件的使用比例?

鉴于电动自行车广泛采用塑料作为功能件和装饰材料,而塑料本身的可燃性可能加剧火灾蔓延并释放有毒气体,即便加入阻燃剂也难以彻底预防火灾。因此,新标准特别引入了“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塑料总质量不得超过整车质量的5.5%”的规定。

在研发新产品时,企业应致力于减少塑料材料的使用,并依据新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计算塑料质量占比。同时,推荐采用其他不可燃材料来替代塑料,以降低火灾事故的潜在危害。
四、新标准对电动机性能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由于许多电动自行车在实际使用中,其最高车速往往超过了标准限定,这主要归因于电动机在动力性能方面留有过多的余量,从而为非法篡改车速提供了可能。为保障交通安全,新标准中特别引入了电动机空载反电动势及电感值差异系数等关键指标,旨在确保在电动机输入电压达到上限时,车速仍被严格控制在25km/h以内。此外,为应对电动自行车在实际骑行中可能遇到的短时爬坡等特殊情况,标准还增设了电动机在低速运行时的转矩限值,允许电动机在短时间内输出更高的扭矩,从而确保车辆能够顺利应对这些特殊工况,充分满足消费者的正常骑行需求。

企业必须严格遵循新标准的各项规定,为电动自行车装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机,从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骑行安全,并杜绝非法篡改车速的可能。
五、新标准在电动自行车防篡改方面有何强化措施?

针对当前电动自行车市场上,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技术参数容易被篡改,从而引发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的问题,新标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防篡改要求。这些要求涵盖了电池组、控制器和限速器三个关键部件。具体来说,电池组必须具备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与充电器和整车的匹配;控制器则禁止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功能,且必须具备过压锁定功能和限流装置;而限速器,无论是单独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都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的功能。此外,新标准还提供了6大类常见的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为产品和检测提供指导和依据。
六、为何新标准要求安装永久性耐高温识别代码标识?

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的背景下,我们发现,许多车辆的识别代码标识在高温环境下熔化,导致无法准确辨识车辆品牌型号,给事故溯源带来了极大困难。

因此,新标准特别强调电动自行车应配备永久性耐高温的整车编码标识。这一要求不仅强化了车辆生产、流通及使用各环节的追踪与监管,还能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调查人员能迅速获取车辆信息,追溯产品质量问题,从而指导企业迅速采取改进措施,及时堵塞安全漏洞,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如何满足新标准中的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与生产一致性要求?

针对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面临的问题,如行业集中度不足、企业质量保障能力薄弱以及产品抽检合格率不高等,新标准特别增设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相关条款。这些条款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电动自行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生产能力、检测能力以及质量控制能力。同时,新标准还详细列出了产品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所需的具体检测项目。

此外,生产企业还需具备规模化生产所需的技术装备,确保设备加工制造能力与整车产能相契合,从而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及市场竞争力。在质量保障方面,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构建涵盖关键部件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及出厂检验的全面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均达到标准要求,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产品。
八、新标准对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有何新规定?

铅蓄电池因其化学性质稳定、价格亲民以及高回收利用价值而深受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喜爱。在新标准修订过程中,我们发现近13万份网民调查中,选择铅蓄电池的消费者数量是锂电池的两倍。然而,铅蓄电池也存在能量密度低、体积大、重量重等不足。特别是随着消费者生活节奏加快、出行半径扩大以及充电不便等问题日益凸显,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期望电动自行车满电后的续航里程能达到70公里以上。

根据2018版标准,55kg的整车重量限值使得使用铅蓄电池的车辆续航里程仅能达到40公里左右,显然无法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因此,新标准将铅蓄电池车型的重量限值调整为63kg,这一改变将有助于满足消费者对增加续航里程、减少充电次数以及提升安全性能的迫切需求,从而为他们提供更加经济实惠、安全可靠的产品。
九、新标准对脚踏骑行装置有何调整?

在2018版标准中,电动自行车被要求必须配备脚踏骑行功能。然而,在实际使用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消费者并不使用这一功能,甚至有消费者主动拆除了脚踏板。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仅有21%的消费者表示经常使用脚踏骑行功能,而高达79%的被调查者几乎不使用这一功能。因此,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建议取消对脚踏骑行功能的强制要求。

基于这些反馈,新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现在,只有采用电助力模式的车辆被要求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而电驱动车辆则不再受此强制约束。这样的改变不仅赋予了生产企业更多的灵活度,可以根据车型特点自主决定是否设计和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车型选择,进一步增强了产品的实用性。
十、新标准对后视镜有何规定?

后视镜在电动自行车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能帮助骑行者清晰地观察到后方的车辆和行人动态,从而有效地减少盲区,提升骑行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在2018版标准中,曾明确规定在测量整车高度时,后视镜的尺寸并不计入其中,这一灵活度给予了企业根据各自车型特点进行设计和安装的自由度。而在新标准中,这一灵活度得到了进一步体现,不仅维持了原有规定,还特别强调了“为确保行车安全,推荐电动自行车配备后视镜”,并明确指出后视镜的尺寸在整车宽度测量时同样不计入。当然,新标准也充分考虑到了不同车型的需求,对于部分轻便型的电助力车型,由于其设计上可能并不需要后视镜,因此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要求。
一、新标准如何规定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频发,其中不少是由于蓄电池在充电时温度异常升高而未及时发现所导致。此外,电动自行车被盗也成为了消费者的一个难题。为提升电动自行车的主动安全性能,新标准特别增设了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对于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强制安装北斗模块。而对于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北斗模块能够实时记录并反馈电动自行车的当前位置、速度等信息,一旦车辆被盗或出现异常情况,这些数据将极大助力消费者迅速找回车辆。

同时,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也得到了新标准的重视。该功能可以实时监测车辆的异常行驶状态,以及蓄电池的电压、电流、温度等关键参数,一旦发现这些参数超出正常范围,就会立即向消费者发送警告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问题,从而确保行车安全。
二、新标准在增设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的同时,如何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

新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配备了通信模块,使其具备向企业等建设的信息管理平台发送动态安全监测信息的能力。在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方面,新标准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对于非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在销售时有权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从而在源头上保护个人隐私。

其次,所加装的4G、5G通信模块均符合国家相关加密规定,确保了信息传输途径的安全性。

再者,新标准规定接收动态安全监测信息的管理平台必须遵守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且在采集和处理敏感信息前需获得消费者同意。

此外,新标准还在资料性附录中给出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功能示例,特别强调了平台应具备的系统安全与隐私保护设计。

目前,我国已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各类数据平台严格遵守和执行,以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新标准引入了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这一规定对企业和消费者有何具体建议?

为防范因电气线路老化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新标准要求在产品铭牌和合格证上明确标注建议使用年限。企业需综合考量车辆关键部件及电气线路的使用寿命和老化速度,以科学设定这一期限。

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电动自行车内部导线的绝缘层可能发生老化,进而影响其绝缘性能;同时,相关接插件的接触电阻会逐渐增大,可能导致发热量增加。此外,电子芯片和元器件也可能因长期使用而出现故障,从而引发过载或击穿等安全隐患。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新标准下的电动自行车后,应仔细查阅产品的铭牌或合格证,了解建议使用年限的信息。并结合自身的使用频率和环境条件,合理确定车辆的使用时长和更换时机。
四、新标准过渡期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新标准在电动自行车多个方面进行了显著的优化和提升,包括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性能、塑料件占比,以及新增的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等。为确保电动自行车企业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必要的检测和认证,新标准特设了8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即至2025年8月31日止,企业既可选择遵循旧标准进行生产,也可选择按照新标准进行。
2025年9月1日之后,所有新出厂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严格遵循新标准。此外,为确保旧标准电动自行车能够顺利消化,减少资源浪费,新标准又特别提供了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以3个月的销售缓冲期,直至2025年11月30日。自2025年12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全面符合新标准。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