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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对于电动车行业而言,是从逐步规范向精细化管理迈进的关键转折点。随着9月1日新的电动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正式实施愈发临近,近期甘肃武威、山西盐湖、河北磁县等多地公安交警相继发声倡议,明确告诫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
可以预见的是,新新国标的落地为各地交管部门阐明了电动车管理的新方向,自9月开始,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必须明确"3罚3禁2淘汰" 新规,否则将直接影响广大车主的日常使用。
一、多地交警提前布局,明确电动车管理新重点
甘肃武威:9月1日,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近日武威公安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武威市电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涉及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停放、充电、道路通行等各方面问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均将进行严格处罚。
云南丽江:9月1日,完成报废车辆注销登记
元江县从9月1日起,全面禁止 "白底红字"" 黄底黑字 "号牌及使用已满十年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依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此类车辆需在9月1日前完成注销登记或" 以旧换新 "。在此之后继续违规上路的,车主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车辆也将被强制报废。
辽宁宽甸:9月非标车旧牌照正式失效
辽宁宽甸警方发布公告:明确自9月13日起,非标二、三、四轮电动车过渡期正式结束。此前的电动车防盗抢牌、过渡期临时号牌等一律失效,安装此类号牌的非标电动车禁止上路。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非标车、拼装车、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路的行为依法予以扣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明确"3罚3禁2淘汰"管理新规
从上述警方通告内容中不难发现,9月起,全国范围内针对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的管理力度将再度升级,而本次的管理的重点同样是围绕"3罚3禁2淘汰"开展的,新规内容我们具体来看,避免因违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3罚”:
1、罚违反交规
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驾车;骑行时不接打电话、不随意变道;停车时有序停放,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等公共区域,共同维护城市通行秩序。
2、罚不守载人规定、上路超载超员
超员会导致车辆重心不稳,骑行时易失控、侧翻,尤其在转弯或急刹时风险倍增,同时载重量增加,刹车性能下降,遇突发情况难以迅速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拒绝超员,切勿因一时方便忽视生命安全。
3、罚非法改装、竞速飙车
最后,禁止私自改装车辆,取消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等;骑行电动车、摩托车,不得有“翘头”等危险驾驶动作和“一车多人”、“竞速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各地交管部门针对电动车私自改装、加装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一经查实,将处罚并强制拆除违规部件。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3禁”:
1、禁无牌无证上路
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电动车、摩托车、三轮及四轮车必须悬挂合法有效号牌,无牌车辆严禁上路,这是上路禁止行为的首要内容。另外,摩托车(含电动)、三轮及四轮车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证和行驶证,无证驾驶将面临严厉处罚。
2、禁不戴头盔、不规范戴头盔
其次,无论是驾驶还是乘坐电动车、摩托车,请务必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并扣紧卡扣。将佩戴头盔作为每次出行的“必选动作”,让安全意识融入日常习惯。
3、禁未成年上路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家长应严格监管孩子的出行方式,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或提供电动自行车,避免孩子违规驾驶。同时,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上路“2淘汰”:
1、淘汰非标电动车
9月起,多地非标电动车临时过渡期结束,未达国家标准的车辆将被禁止上路,交管部门在整治中会强制淘汰此类车辆。
2、淘汰报废电动车
超过使用期限的报废车辆,属于重点淘汰对象,严禁上路行驶,车主需按规定及时处置。
总结:
除了以上"3罚3禁2淘汰"管理新规外,各地交警还对“骑行时保持专注”、“避让大型车辆,远离危险盲区”、“规范停放”等做出倡议要求,旨在规范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鼓励车主主动摒弃交通陋习,让电动自行车成为安全的代步工具。对此,各位车主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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