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打卡计划#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扣分满12分、满24分少于36分、满36分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扣分满12分的处理方式
扣留驾驶证并参加学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参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后果: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扣分满24分少于36分的处理方式
扣留驾驶证并参加学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科目三)考试。
考试合格后处理:驾驶人考试合格后,交管部门予以清除违法记分并发还驾驶证。
扣分满36分的处理方式
扣留驾驶证并参加学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再按规定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考试不合格的后续处理:考试不合格的,十日后预约重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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