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超车情形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依法实施超车:
车道与路权明确
前车未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左侧车道),且右侧车道无车辆汇入或障碍物阻挡。
确认左侧车道无其他车辆持续压线行驶,超车过程中不会影响对向车道车辆通行。
超车空间充足
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建议至少100米以上),确保超车时有足够的加速和并线空间。
超车完成后,需预留至少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再回原车道,避免急切并线引发事故。
视线与路况良好
当前方至少500米内无弯道、隧道、桥梁、匝道口等视线遮挡物,确保超车过程中能清晰观察路况。
天气状况良好,无雨、雪、雾等低能见度天气,路面无积水、结冰等影响操控的因素。
车辆性能达标
确保自身车辆具备足够的加速性能(如0-100km/h加速时间不宜过长),且刹车系统、轮胎状态良好(胎纹深度符合标准)。
避免在车辆满载或爬坡等动力受限的情况下强行超车。
信号交互规范
提前至少3秒开启左转向灯,向其他车辆明确示意超车意图。
超车过程中可通过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短促鸣笛等方式,进一步警示被超车辆及周围交通参与者。
二、禁止超车情形
以下情形严禁超车,违者将面临法律处罚:
特殊路段禁超
弯道、坡道:弯道半径过小或坡度较大时,视线受阻且车辆操控性下降,禁止超车。
桥梁、隧道:实线路段、应急车道、导流线区域等明确禁止变道的区域,不得超车。
匝道口:距高速公路出入口150米范围内,因车辆频繁变道,禁止超车。
特殊车辆禁超
禁止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
禁止在网约车临时停靠点、校车停靠区域等可能存在行人或车辆突然出入的地点超车。
特殊气象禁超
能见度低于100米时(如浓雾、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禁止超车。
路面结冰、积雪厚度超过3厘米或存在其他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天气条件时,禁止超车。
风险不可控禁超
前车行为异常:如前车频繁变道、急刹、压线行驶或明显为新手驾驶时,禁止超车。
自身车辆受限:如车辆超员、牵引故障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车辆存在故障时,禁止超车。
第三方干扰:如对向车道有来车、右侧车道有车辆强行并线或应急车道有违停车辆/行人时,禁止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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