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国内多个城市相继放开皮卡进城限制,皮卡市场迎来了政策上的春天。在这些城市的通告中,频繁提及了“轻型多用途货车”这一名词,并规定仅此类皮卡可享受城市通行的权益。对于车辆登记类型非“轻型多用途货车”的皮卡车主,部分地区提供了变更登记的机会。针对这一变化,中国皮卡网收到了众多车主的咨询,询问车辆是否符合条件以及如何申请变更等事宜。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解答这些疑问。
轻型普通货车与轻型多用途货车有何区别?简单来说,轻型普通货车涵盖了轻卡、皮卡等多种车型,而轻型多用途货车则专指皮卡。过去,皮卡因被归类为轻型货车,常常在登记时被标记为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然而,自今年5月《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生效以来,皮卡获得了明确的定义和参数标准,以独立的“多用途货车”身份存在。因此,各地在放开皮卡进城时,均要求车辆必须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以区别于轻卡、微卡等其他车型。对于非“轻型多用途货车”的皮卡车主来说,及时前往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显得尤为重要,未来这一身份将成为皮卡能否享受政策福利的关键。
如何确认自己的皮卡是否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多地交通管理部门在解禁通告中指出,符合《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标准,且具备长头车身、驾驶室结构、开放式货箱(可选装货箱顶盖)、核定载客人数不超过5人(包含驾驶员)、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汽车,可认定为多用途货车(皮卡车)。
值得关注的是,车辆需满足《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这一新标准。尽管该标准主要针对未来生产的车辆,但从实际变更情况来看,已售皮卡在变更手续时并不需完全满足标准中的所有规定。只要符合皮卡的基本定义,如为双排座车型、货箱长度不超过1.85米且非三面全开,通常都能成功变更。当然,具体执行还需根据当地政策而定,建议车主咨询当地车管所确认相关要求。此外,有车主反映,若购车时提供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中车型名称为“多用途货车”,则可直接将车辆类型变更为该类车型。
关于变更地点和流程,车主需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建议选择规模较大、业务全面的车管所进行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车主需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大绿本)、《机动车行驶证》以及身份证等必要证件。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则代理人也需提供身份证。同时,部分车管所可能要求先验车后变更,因此建议车主驾车前往以便及时查验。
需要注意的是,在查验外观环节,车辆若存在改装或加装零部件情况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为确保变更过程顺利,建议车主将皮卡恢复至原厂状态后再进行变更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变更成功后,《机动车登记证书》中将标注车辆类型更正信息及更正日期,并重新发放《机动车行驶证》其中车辆类型栏将更新为多用途货车。
总结来说,“轻型多用途货车”在官方层面的认证和引用标志着《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虽为推荐性标准但已得到各地管理部门的默认认可作为皮卡的正式命名。随着越来越多城市以此标准放开皮卡进城限制该标准已成为交通管理执法部门重要的技术参考依据有望推动各地皮卡解禁标准的统一和落地实施。因此对于那些车辆登记类型为轻型普通货车或轻型栏板货车的皮卡车主来说及时前往车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是享受更多政策福利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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