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据要素纳入GDP核算!广州市数据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强化对个人数据权益的保护、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支持南沙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7月21日,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官网对《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共分为总则、数据权益保护、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应用、南沙深化粤港澳数据合作、数据安全、法律责任和附则九章,共五十五条。
《条例》聚焦广州发展重心,创新广州公共数据运营机制,搭建数据供给主体、数据需求主体、数据交易场所、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引导数据安全流通交易,并以打造数据跨境应用场景为关键点,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化协同发展。
在数据处理中形成数据产品、服务享有财产权益
《条例》旨在为数据权益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是促进数据有序流动、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的必要前提。
对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条例》明确自然人可以通过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向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数据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等行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在数据处理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财产权益。
《条例》强化了政府对数据工作的领导,厘清各部门、机构职责,明确将数据应用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创设首席数据官制度,统筹数据资源的整体规划和协同管理。
在公共数据方面,《条例》通过明确公共数据管理职责、编制职能数据清单、搭建城市大数据平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公共数据管理,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利用。
具体而言,《条例》通过建立公共数据职能数据清单、探索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推动完善公共数据全流程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公共数据管理。
《条例》还提出创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规定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公共数据运营机构,统一负责本市公共数据运营工作,搭建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向数据商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和数据服务,充分利用公共数据资源,提升政府数据治理能力。
此外,《条例》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应用、数据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数据管理活动流程及要求,大力推行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并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为安全规范管理全市公共数据提供稳定支撑。
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
《条例》中提到,广州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市统计主管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数据要素配置的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指南,评价各行政区、功能区、行业领域内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其实早在今年4月,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就曾透露,《广东省数据条例》即将出台,广东正研究推动将数据生产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除了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外,在数据要素市场方面,针对广州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数据流通机制不健全、数据价值实现难的问题,《条例》提出构建数据交易场所、数据经纪人、行业数据空间在内的多元化数据要素流通体系,促进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培育和丰富数据应用项目和场景,充分释放数据红利。
支持南沙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
《条例》中专设一章,明确南沙要深化粤港澳数据合作。
其中提到,南沙应当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加强与港澳数据交流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高效、有序流动。南沙应当发展壮大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打造数据产业集群,打造国际数据合作产业发展集聚区。
广州将支持南沙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际光缆登陆站和国际互联网接入绿色通道,探索开展离岸数据服务试点,构建数据跨境监管模式,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保障数据跨境安全。
广州还将支持南沙在保障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探索与港澳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平台建立专用科研网络,打造便捷的跨境互联网络环境,实现科学研究数据依法跨境互联互通。南沙应当推动建立跨境科研数据分级分类安全评估管理机制,并做好相关数据安全保障预案。
南方+记者 吴雨伦
【作者】 吴雨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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