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郑州市重磅发布《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5年)》,旨在进一步完善全市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该《规划》预测,到2035年,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激增至270万辆,同时,充电设施规模也将达到惊人的110万个,涵盖个人充电桩90万个和公专用充电设施20万个。
现状
截至2022年年底,郑州市汽车保有量已达53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为25.6万辆,占比4.8%。与2015年相比,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高达70%,显示出郑州市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上的迅猛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郑州市正全力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构建起一个布局广泛、车桩相宜的充换电服务网络。在商业服务、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多个领域,共计建成公专用充电设施约2.5万个,为新能源汽车提供了便捷的充电服务。在中心城区,公用充电设施的建设密度达到了25个/平方公里,充分满足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2035年,郑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展望
根据最新规划,郑州市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2035年预计将达到惊人的270万辆。同时,充电设施也将大幅增加,预计将达到110万个,其中个人充电桩将占据90万个,而公专用充电设施则为20万个。此外,换电站也将迎来快速发展,力求形成与换电型新能源汽车规模相匹配的城市换电设施体系。
在近期目标方面,郑州市计划到2025年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且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以显著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具体来说,这将包括完善全市充电网络,以满足67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预计到2025年年末,全市充电设施规模将达到21.4万个,车桩比接近3:1,这一成绩有望跻身全国先进水平。此外,还将推进超级充电站和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的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超级充电站300座、充电设施3600个,同时乡镇地区也将建成充电站458座、充电设施4580个,以满足各县(市)的充电需求。
构建全面的充电服务体系,提升各领域充电服务能力,是当前的重要任务。我们需重点推进居住小区自用充电桩及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位(场)的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的快速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建设,以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和省外过境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在解决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难题方面,我们将采用“个人充电桩+统建统营、社区自治+有序充电技术应用”的组合方式。此外,我们还将鼓励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的建设,并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和居住小区充电设施的开放共享,以提升充电服务能力。同时,我们也将鼓励换电站的推广应用,以满足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的换电需求。
在布局方面,我们将围绕主城区进行规划。对于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我们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并保障居民个人充电桩的安装权益。在公路干线、景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将推进快速充电设施的建设,并在大型停车场配建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同时,我们还将优化公共充电站布局,以满足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重点景区
包括郑州植物园、凤凰岛景区、黄河风景名胜区、郑州树木园、樱桃沟景区以及郑州方特欢乐世界等。在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将加快市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停车场的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以优化公共充电站布局。
重点区域
则涵盖河南大学附近、河南工业大学附近、郑州骨科医院附近、郑州经开区南部企业、建设东路与金水路交口附近以及郑州会展中心地上停车场等。同时,在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将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等专用车的充电需求,结合停车场站和电容条件增建或新建充电设施。此外,还将鼓励充电运营企业通过新建、改建、扩容等方式逐步提高大功率充电桩的占比。
按照《规划》,我市将围绕充电网络、行业监管、新技术推广和设施共享等四大重点任务进行集中发力。其中,首要任务是构建完善的充电网络,包括加快推进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小区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动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市、县级公共机构及市属国资企业应合理规划建设充电设施;以及优化公路沿线快速充电设施布局,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应配建快速充电桩。
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
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确保至少10%的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相应条件。特别是新建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建筑,其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车位中,不低于15%应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持续推进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
在公交、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应依据实际情况在运营线路沿线配建充换电设施。预计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的停车场将至少有25%的车位配备充电设施。
强化充电设施行业监督管理
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通过推进市级平台与运营企业的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完善的数据传输标准和采集机制,以促进企业间的数据共享,进而提升市民的充电便利性。同时,加强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安全管理,明确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并严格把控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
推动新技术推广和产业链协同发展
重点加快超充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运营企业在商业服务区、高速服务区、交通枢纽和主干道沿线停车场建设超级充电设施。预计到2025年,全市将建成300座超级充电站和3600个充电设施,初步构建起规模适度的城市超充服务体系。此外,还支持在超级充电站内增设光伏储能设备,通过智能调度体系实现源网荷储的互动、多能协同互补以及用能需求的智能调控,从而提升能源系统的整体效率。
探索乡村地区充电新模式
为响应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将着力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智能有序充电功能将被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标准中,以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备具备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桩。同时,我们也将致力于制定行业统一标准,以促进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推进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
通过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我们将积极推进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的建设。这些充电站将具备供电、充电、消防、商业和休息等多功能分区,以探索综合性的充电场景。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在各县(市)至少建成1座这样的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大力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我们的目标是打造百亿级的充电设备产业集群。为此,我们将支持优势企业参与整机组装、液冷枪线生产、充电桩生产、光伏设备生产、储能设备生产以及电力配套设备生产等多个环节,以完善产业链条,并加速形成百亿级的产业集群。
鼓励充电设施的开放共享
我们将引导居住小区提供充电设施的共享服务,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将现有充电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对于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应充分利用现有充电车位的空闲时间,为小区居民及周边车主提供充电服务,以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鼓励公共机构及企业有序开放其充电设施,并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进行实名预约使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将公共机构充电设施的配建和开放情况纳入节能考核内容,并在统计公共机构用电量时扣除新能源汽车的用电量。此外,专用充电设施也将对社会车辆开放,以满足更多人的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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