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的分类是基于其座位数量来界定的。具体来说,拥有7座或更少座位的车辆被归为一类客车;座位数在8至19座之间的被定为二类客车;座位数在20至39座范围内的则被划分为三类客车;而四类客车,则是指那些座位数达到或超过40座的车辆。
另外,从车辆的用途和特性出发,我们还可以将汽车区分为载货汽车和越野汽车两大类。载货汽车的分类依据是其在公路上行驶时的最大总质量,包括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以及重型货车。而越野汽车则是根据其在越野条件下的最大总质量来划分,分别为轻型越野汽车、中型越野汽车、重型越野汽车以及超重型越野汽车。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