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小龙)有一部分驾驶人,因严重违法行为驾驶证被吊销后,心存侥幸、毫无畏惧之心,还敢开车上路,被交警发现后,百般遮掩意图逃避处罚,最终被重罚。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就查处一起驾驶证在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时25分许,民警在朔州东收费站对一辆车牌号为晋FM8***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田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田某称忘带了,询问其驾驶证号时,又说要民警等等,自己打个电话。民警怀疑其驾驶证状态有问题,有可能是无证驾驶,于是要带其到执法检查站核查信息。田某见状,立马要走开打电话,企图逃避核查。民警制止后,将其带到执法检查站进行进一步核查,田某见无法掩盖逃避,只得坦白自己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
随后经公安网核查,驾驶人田某在2022年8月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大队依法对其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告知其今后如不以此为鉴,继续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是无证驾驶的一种类型,一般是因驾驶人发生严重违法行为,对道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具有重大驾驶风险,因此被取消驾驶资格。吊销驾驶证的法定情节主要有: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4.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6.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3.追逐竞驶构成犯罪的;
4.超员、超速构成犯罪的;
5.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6.其他依法吊销情形的;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注销等情形下驾驶机动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对那些因故被吊销、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要汲取教训,不要一错再错,不仅面临严厉处罚,还可能肇事肇祸、后悔莫及。
无证驾驶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及基本驾驶技能,或者因身体条件不合适、吸毒、严重违法等法定原因不具备驾驶资格而被注销、吊销、撤销、停止驾驶证,这类驾驶人往往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机动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遇突发情况容易应对失范、处置不当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无证驾驶的人一般都有规避检查的心理,往往会诱发闯红灯、闯卡、交通肇事逃逸等严重问题,扰乱道路通行秩序,造成更大的安全危害。部分无证驾驶的人员往往对法律心无戒惧、非常胆大,还会伴生超员、超速、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多种违法叠加,更是隐患重重。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商业保险承保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还会给事故当事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一次无证驾驶可能只是好奇、侥幸的驾驶行为,而多次无证驾驶,就是严重的故意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和让人生命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必须予以重罚。
广大驾驶人,要敬畏生命、敬畏安全,心中有法,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不可以身试法,切莫无证驾驶。文明守法,平安回家,安全驾驶,持“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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