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九号深夜,手机屏幕亮了一下,韩路发了一条视频,开头那句话不带喘气的:“汽车之家,你够黑的啊。”
我窝在沙发上刷到这条,半夜三点没睡着。
他说的是两年半前的事。那时候他还挂着汽车之家总编的名头,现在早不在了。
事情是这么回事——汽车之家向某车企卖了一档“韩路游记”风格的重型穿越节目,合同金额400万到600万。听着挺大一笔吧?韩路本人不知道。
一个子儿都没见着,连知都不知道。
执行工作以200万到230万的价格转包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找到韩路,说的是“朋友帮忙录个小访谈”。韩路一开始没打算收钱,真以为是帮个忙。
结果他同事到现场一看,不对——有布光、有主持人、车厂背景板立那儿,这哪是小访谈,商业拍摄全套。
韩路团队随后向执行公司要了10万块。韩路原话是:“这10万块很少,如果我们不跟他要,他都不想给。”
后来执行公司又追加了10万,要求韩路在自己账号上发布成片。韩路拒绝了。
他又不是嘉宾,凭什么用自己账号发别人的节目。
最终交付给车企的,是一档其他博主赴西藏拍摄、开头拼了韩路几句访谈的“拼凑版韩路游记”。韩路说,后面的内容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最刺眼的不是那中间的差价,是顺序。
正常内容合作,先确认创作者愿意参与、授权范围画清楚,再向甲方报价。这件事是反着来的:先把“韩路游记”和“韩路账号发布资源”打包卖出去,拿到钱,才让执行公司去找韩路“录个小访谈”。
如果韩路当时拒绝了那10万块的访谈,或者坚持不配合,汽车之家交给车企的东西,连一个韩路镜头都不会有。
家里阳台那盆绿萝蔫了两天,叶子耷拉下来。我浇了水,没管它。
韩路在视频里点出一个很具体的操作手法——汽车之家利用的是车企内部公关部门与广告部门之间的信息差。韩路跟车企公关部关系熟络,长期有沟通,但这笔合作走的是广告部门,通过汽车之家的广告投放渠道签下来。
公关部不知道广告部买了什么,广告部也不知道韩路毫不知情。
直到项目交付出问题,车企发现韩路没按“承诺”发布视频,矛盾才爆出来。车企觉得韩路“不配合”,韩路一脑门问号:我只是帮忙录了个访谈,怎么就成了几百万项目的主角?
他团队后来专程去车企当面解释,才把整件事捋清楚。车企明确说,投这笔钱核心诉求就是“韩路游记”级别的节目,附带韩路个人账号发布资源。如果知道韩路本人没参与、也不会发布,这笔合作根本不会成立。
这种利用部门墙打信息差的操作,内容行业里不稀罕。甲方越大,内部条块分割越严重,公关、市场、广告各管一摊,彼此不通气。中间商赚的就是这个缝隙里的钱。
韩路这件事能瞒两年半,不是因为手法多高明,是因为没人同时站在“韩路本人”和“车企广告部”两个位置上对过账。
我盯着那盆绿萝看了半天,叶子还是耷拉着,不知道是不是水浇多了。
十月二十一号,汽车之家发了声明:已启动内部专项核查,希望与韩路沟通消除误解。声明没回应合同金额、转包安排、授权流程,一个具体问题都没答。
韩路在视频里提了一件事,让追责变得复杂——当年操盘这个项目的员工,大多已经离职了。“现在平台里几乎没有他熟悉的人。”
等于说,即便核查确认了问题,能承担责任的人可能已经不在了。
韩路说,不打算追讨那几百万,“只想让公众了解这件事的操作方式”。
他清楚钱追不回来。合同是汽车之家和车企签的,钱进了汽车之家的账。韩路和汽车之家之间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他拿到的10万块是执行公司给的访谈费。想从法律上主张权利,得先证明汽车之家未经授权使用了他的姓名和肖像进行商业获利。
这条路能走,但成本高、周期长,对方还可以说“我们只是用了‘韩路游记’这个节目名称,没用你本人”。
选在社交媒体上说,是成本最低、传播最广的方式。
韩路在视频里嘀咕了一句,大意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现在离开了,才敢把这些事说出来。
“韩路游记”这四个字,是他跑了很多年烂路、拍了很多素材才攒出来的IP。汽车之家拿着这四个字去跟车企报价的时候,卖的不是自己的东西。卖的是韩路的信誉、韩路的脸、他在越野穿越内容领域积累的辨识度。
卖完之后,花10万块买了一段访谈。
汽车之家的声明里有句“尊重创作者合法权益”。这句话如果早两年半说,在向车企报价前先问一句“韩路同不同意”,这事儿根本不会发生。
声明是韩路视频上热搜之后发的,核查是舆论压过来之后启动的——这个顺序,跟当年“先签合同再找韩路录访谈”的顺序,有一种很具体的相似。
窗户外头不知道谁家狗叫了两声,又安静了。
韩路说不追那几百万了。但那几百万是怎么被卖出去的、被谁卖出去的、卖的时候有没有人问过他的名字能不能用,这些问题不会因为他不追就消失。
如果最终只查出一个“沟通不畅”或者“个别员工操作不规范”,那留下的就不只是烂账。
还是一个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