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5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内可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规划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时,需同时遵循本标准及《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的相关规定。
7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妥善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具体位置应远离设备爆炸危险区,且至少距离柴油设备外缘3米以上。
1 户外安装的充电设备基础应高于所在地坪至少200毫米,以确保设备安全与稳定。
2 户外安装的直流和交流充电桩必须达到IP54或以上防护等级,以应对各种恶劣天气条件。
3 充电桩与站内汽车通道或充电车位相邻侧,应设置车挡或防撞(柱)栏,且高度不应低于5米,以保障车辆与设备的安全。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6 电动汽车充电站建筑、Ⅱ类汽车库、Ⅱ类修车库以及变电站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抵御火势蔓延。
DB41/T 2086-2020 加油加气站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4 在城市建成区的现有加油加气站内增设充电设施时,建议控制车位数量在3至5个之间;而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则可适当增加至10至20个车位,以满足更多车主的需求。
6 充电区与加油加气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明确的边界标识,以确保各区域的功能划分清晰、安全可控。
5 当受建设场地限制时,推荐选用防爆型配电、充电一体化箱式变电站。这种类型的变电站在进行平面布置时,与加油加气站内其他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无限制,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整体的安全性。
3 充电设备布置
1 若充电设备被布置在加油加气站的辅助服务区域内,则必须确保其与加油加气站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保持至少3米的安全间距,以降低潜在的安全风险。
2 充电设备在布置时,必须确保其位于加油加气站的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该区域的边界线保持至少3米的安全距离。同时,充电设备与站内的汽油、柴油设备,以及LPG储罐、CNG工艺设备、LNG设备等,都应满足GB50156-2021中表4至表8对丁类厂房的安全间距要求(三级站为5米)。
3 若充电设备具备防爆性能,在站内进行平面布置时,可参照加油机(加气机)的处理方式。此时,充电设备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156-2021中表13-1和表13-2对加油机(加气机)的规定,即站房为5米。
4 充电设备若安装在室外,建议配备不超过加油岛罩棚高度的防雨、雪顶棚。
2 充电区域内的行车道宜设置为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米,且转弯半径根据行驶车型确定,不宜小于9米。同时,道路坡度应控制在6%以内,并适宜坡向站外。
3 充电设施应具备本地和远程紧急停机功能,且在紧急停机后,系统不应自动复位,需手动恢复。
4 加油加气站应选用防爆型充电设施,包括配电设备、充电设备、线缆、接线盒等。
5 变压器的高、低压侧进线开关应选择全封闭防爆开关。
4 充电设备要求
1 充电设备宜增设以下功能:具备本地和远程紧急停机功能;在紧急停机后,充电机不应自动恢复充电,需在确认危险解除后手动恢复;具备接入加油加气站系统总控的标准接口,以便在加油加气系统或充电系统出现灾害时能及时关闭充电输入总电源。
2 室外安装的充电设备防护等级应为IP54。
3 若因建设场地限制,应选择防爆充电设备。
2 充电设施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宜共用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3 充电区域内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直击雷的装置,推荐采用避雷带(网)作为接闪器。若采用彩钢屋面,金属板的厚度应不低于5mm,搭接长度不少于100mm,且紧邻金属板的下方无易燃物品,则彩钢屋面可直接作为接闪器使用。
6 防静电要求
1 充电区域内必须设置充电机防静电接地装置。
2 每两个充电桩应至少装设一台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0欧姆。
3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最佳位置是在充电桩旁1米范围内。
1 当充电设施与加油加气站内的其他服务设施合建时
合建充电区域内的建筑物需配备消火栓、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轻水灭火器等设备,有条件的还可配备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等。
2 建筑物内灭火器的配置应遵循GB 50140的规定。室外充电区则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中的一种,但需注意,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 每台充电桩(或充电机)应至少配置1台8kg的手提式灭火器。
4 此外,每座充电桩(或充电机)还应配备1块灭火毯。
5 合建充电区域内宜设立微型消防站,以增强消防安全保障。
4 照明要求
1 充电区域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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