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交通局将从11月1日起禁止临时牌照;违反者将面临5000比索罚款

从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驾驶者将不再使用临时车牌,因为当局将开始严厉打击,违法者将面临 5,000 比索的罚款和没收车牌。

菲律宾交通局将从11月1日起禁止临时牌照;违反者将面临5000比索罚款-有驾
一名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在巴吉奥市展示

陆路交通局 (LTO) 在 2025 年 10 月 2 日发布的公告中敦促驾驶员利用 10 月剩余的时间前往最近的 LTO 办公室领取车牌。

陆路交通局首席助理部长维戈尔·门多萨二世 (Vigor Mendoza II) 表示,现在驾车者没有理由继续使用临时车牌,因为该机构已经清理了积压的四轮车和摩托车车牌。

门多萨说:“我们建议他们这样做,以避免因严格执行这项政策而带来任何不便。让我们利用整个十月来做这件事。”

该政策与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 (Ferdinand Marcos Jr.) 的最终解决长期存在的车牌分配问题的命令相一致。

根据联合行政命令 2014-001,因使用未经授权的车牌而被逮捕的驾驶员将被处以 5,000 比索的罚款。

他们的临时牌照也将被没收,并且使用这些牌照的车辆将不被接受更新登记。

门多萨澄清说,如果车主获得了处理其重复车牌申请的陆路交通局办公室的授权,仍然可以使用临时车牌。

此类临时车牌必须显示指定的车牌号码以及“临时车牌”字样。

陆路交通局表示,为落实这项政策,当局正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发放牌照,确保新购车辆的牌照和官方文件(OR/CR)在同一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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