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桑:曾担任公安部副部长,1973年被审查,1976年发挥重要作用

公安部自从成立后就肩负着重要责任,是我国最为重要的部门之一。不过,建国初期,公安部有几位部长的结局都不太好,比如罗瑞卿被“打倒”,谢富治被开除党籍,李震自杀。李震去世后,施义之主持公安部的工作,行使部长的权力,他也在粉碎“四人帮”后被开除党籍与军籍。

于桑:曾担任公安部副部长,1973年被审查,1976年发挥重要作用-有驾

在我们刚才提到的几位公安部部长中,李震是比较特殊的一位,一方面,李震进入公安部是十年特殊时期的事,当时公安部实行军事管制,李震也是军队的干部,从部队调到公安部,深得谢富治信任与重用。另一方面,李震也在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自杀,留下了为啥自杀的未解之谜。

李震自杀的时间是1973年10月21日,因为李震的自杀出乎很多人意料,所以有一部分人认为李震是“他杀”,而不是自杀。在这种背景下,李震的死亡被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两个担任公安部副部长的人也受到牵连,被怀疑与李震的死亡有关,这两个公安部副部长分别是刘复之与于桑,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于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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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桑在1933年参加了红军,进入红四方面军,跟随红四方面军参加了巩固川陕根据地的战斗,并参加了红四方面军的长征。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于桑长期活跃在西北地区,主要从事政治保卫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革命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于桑先是在西南地区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来又被调到公安部,并在1964年晋升为公安部副部长。不过,在于桑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后两年,也就是1966年,十年特殊时期开始。那段时期,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谢富治喊出了“砸烂公检法”的口号,公安部门大量无辜干部被暂停工作,于桑等担任副部长的人也一边接受审查,一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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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谢富治的安排下,1966年8月,公安部实行军管,李震与施义之被调到公安部,一个担任副部长,一个担任政治部主任。在这之后,于桑等人持续受到审查,并被下放到黑龙江的“五七战校”。值得一提的是,那段时期,其他部委学习的地方都叫“五七干校”,唯独公安部叫“五七战校”,这是谢富治独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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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在上级的关怀下,于桑重新回到公安部,继续担任副部长,1973年,李震自杀之前,公安部正在召开会议,这次会议原本定在10月19日召开,不过,当时于桑还在洛阳,没有赶回来,所以会议推迟到10月20日。10月20日,会议在李震的主持下顺利召开,不过,刚开始不久,于桑就与曾威围绕着“算旧账”的问题吵了起来,两人吵得很凶,李震无奈,暂时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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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休会后就发生了李震自杀的事件,李震自杀后,公安部的工作由施义之主持,他认为李震是他杀,而不是自杀。在这种背景下,于桑与刘复之成为怀疑的对象,不久后被隔离审查。于桑与刘复之之所以被怀疑,主要也是与“算旧账”有关。所谓的“算旧账”,其实在1972年公安部就专门讨论过,本质是否定“十年特殊时期”,这在当时是不被允许的。而于桑与刘复之都是“算旧账”的支持者,与施义之等人的观点不同,所以于桑与刘复之就成为了嫌疑人,被关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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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被关押一段时间后,李震的案件被调查清楚,证明与于桑无关,此后于桑恢复了自由。值得一提的是,两年后,也就是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于桑还立下了一件大功,在审判“四人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时他进入了“四人帮”的专案组,负责调查“四人帮”主要成员的犯罪事实,为后续审判“四人帮”提供了大量证据,促进了审判“四人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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