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关于电动车上路的各种新规及管理政策层出不穷,从7月份开始,多地持续加强非标电动车管理,严查过渡期结束后违规上路。8月份,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违法整治集中进入了“窗口期”,河南许昌、湖北应城等多地开展专项行动,严查低速电动车违法上路。
在马上到来的9月份,电动车新国标政策正式落地实施,旧国标车辆将逐渐退出市场,各项规定陆续出台,这将是电动车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现在电动车大量普及,相关的规定确实比较多,10月1日起,电动车又有新规实施!涉及二轮、三轮、四轮,骑车上路需遵守“2淘汰3禁止”规定。
电动车、摩托车、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2淘汰”
1、淘汰非标电动车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非标电动车不能办理正式号牌,而且具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一旦过渡期结束,非标电动车就要面临淘汰。今年,全国范围内已经淘汰了大量的非标电动二、三轮车。
近日,又一地交警部门发布了淘汰非标电动车的通告。江西抚州交警明确,辖区内将淘汰一批非标电动二三轮车。
淘汰范围:2019年开始登记的“白底蓝字”临牌非标电动自行车,包括登记挂临牌和未登记挂临牌的非国标电动两轮车。除此之外,2023年备案登记悬挂绿牌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也在本次淘汰范围内,包括已备案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和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
淘汰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车主可以自行对名下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自主淘汰。2025年10月1日起进入强制淘汰阶段,届时,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和备案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严禁在本市道路行驶;另外,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低速“老头乐”三、四轮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2、淘汰旧国标电动车
现在,不管是哪种电动车上路都要满足国家标准,按照规定进行生产。电动车新国标正式实施后,旧国标车辆将被逐步淘汰,这是大势所趋。
根据相关通知,新国标政策实施后,旧国标电动车只有3个月的过渡期,登记时间截止于2025年11月30日。12月1日起,未登记的旧国标电动车将被淘汰处理,无法上路。目前,整个电动市场都已经开始淘汰旧国标电动车,以前卖3000元的车辆,现在普遍打折销售,仅需2000元就能买下。
电动车、摩托车、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3禁止”
1、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楼道
近年来,电动车充电、用电安全事故频发,火灾隐患问题突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今年,全国多地不断推出电动车管理条例,明确电动车充电、停放多项要求。
近期,山东济南也出台了《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该条例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在电动车充电、停放方面,该条例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应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充电设施,让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充电设施,这些附属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按照规定同步交付使用。
另外,禁止电动车在多层建筑、高层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楼道、走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禁止电动车以及蓄电池进入电梯。
2、禁止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低速电动三、四轮车不具备路权,本就不能合法上路,如果再从事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行为,将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期,河南许昌、湖北孝感应城等多地持续开展低速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行动,严查非法营运、违规载人、违法上路等行为,重点对火车站、学校商超、医院等周边人员密集区域进行整治。执法人员对电动三轮车喷涂“非法营运标识”,并签订承偌书,打击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
3、禁止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
电动车上路违法多,管理起来较为困难,特别是像超速行驶这类违法,很难抓现行。不过也别抱侥幸,近期上海对电动车超速启用违法抓拍,多人因为时速超50km/h被罚。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最高时速不能超15km/h,很多车主由此吐槽,这样的速度比骑自行车都慢,谁还去买电动车。
除了抓拍超速行驶外,电子警察还将对逆行、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等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骑车上路需注意。
现在,电动车管理越来越规范,从生产到销售再到上路行驶,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管理规定,除了行业的新国标政策意外,还有地方性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消防条例》,这些规定对电动车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违反就要被处罚。作为车主而言,我们在使用电动车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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