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机动车污染减排,加速高排放机动车的淘汰与更新,进而改善空气质量并保障民众健康,淮安依照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包括《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2022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通知》,已获市政府批准,将对本市范围内提前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给予补贴。相关通告已正式发布。
◉ 补贴范围和对象
为鼓励机动车污染减排,淮安市政府决定对在本市范围内提前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进行补贴。这一政策旨在加速高排放车辆的淘汰与更新,从而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健康。相关补贴范围及对象已明确,并已正式发布通告。
(一)本次补贴适用于在淮安市登记注册,且在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排除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微型货车)。为享受补贴,车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机动车需在本市登记注册;其次,机动车报废需在通告发布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于本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并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再者,车辆应提前报废,且实际使用年限超过江苏省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直接报废;最后,实际使用年限从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开始计算,至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之日结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的“交车日期”为准)。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淘汰不享受本次补贴。
(二)同样在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的,淮安市登记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57座以上柴油客车、卧铺柴油客车,将参照重型货车的补贴要求和标准进行执行。
◉ 补贴标准和特别说明
根据不同车型和实际使用年限,本次补贴标准如下:
报废重型柴油货车,每辆可获得补贴18000元;
报废中型柴油货车,每辆可获得补贴13000元;
报废轻型柴油货车,每辆可获得补贴9000元。
同时,对于在江苏省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且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直接报废的车辆,将给予额外的补贴。
本次补贴与车辆初次登记日期、实际使用年限以及报废日期等紧密相关,请车主务必准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淘汰不享受本次补贴;
补贴资金将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拨付和使用,请车主遵守相关法规。
◉ 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线下受理
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分为两个时段:上午9:00至11:30,以及下午14:00至17:00。逾期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受理地点:请前往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财政奖补专窗提交申请。(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
线上申请
在补贴通告发布后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逾期将不再受理补贴申请。请通过淮安市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 材料清单和申领流程
在补贴通告发布后至2023年1月31日的申请期限内,逾期将无法受理。车主在将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淮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后,需携带特定材料前往受理窗口申请补贴。
《淮安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和《淮安市57座以上柴油客车、卧铺柴油客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车主名下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如有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车主必须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申领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受理窗口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奖补条件,将当场通知并退回。若材料符合要求,则将进入审核流程,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分别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局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再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拨至车主的银行账户。
其他县(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申领流程和材料要求。
◉ 注意事项和其他事项
车主需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证明材料。车主需密切关注申领期限,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领手续,以免错过补贴机会。此外,若车主在申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可随时向受理窗口或相关部门咨询,寻求帮助和指导。
对于那些涉嫌买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或者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供其他县(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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