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交警
内蒙古

,时长00:10
“让一让,道路更顺畅”,这看似简单几个字,背后承载的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的重要原则。其中,转弯让直行作为车辆通行的基本准则,更是守护路口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部分驾驶员对这一规则视而不见,随意转弯的行为不仅扰乱通行秩序,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025 年 7 月 27 日 18 时 43 分,在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 G239(金莲川大街)与公安局路口,就发生了一起因未遵守 “转弯让直行” 规则导致的交通事故。当时,方某驾驶小型汽车由北向南左转弯,与沿巴音敖包路由南向北直行的王某所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调查认定,当事人方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方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交叉路口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区域,“转弯让直行” 并非可有可无的倡议,而是必须严格遵守的交通法规。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务必提前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坚决杜绝抢行、不礼让等危险行为。只有每个人都敬畏规则、遵守秩序,才能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原标题:《路口转弯未让行,全责!这个通行规则必须记牢》
来源:锡盟交管支队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