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简称蒙古),首都乌兰巴托,国土面积为 156.7万平方公里,是仅次于哈萨克斯坦的世界第二大内陆国家,人口330万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蒙古重要的贸易伙伴。
- 汽车市场情况
蒙古是汽车左舵国家,但右舵车也能上路行驶。蒙古新车销售市场规模较小,根据世界汽车组织(OICA)数据,2019年蒙古新车销量为3800辆,同比大幅下滑41%,其中乘用车销量为2970辆,商用车销量为830辆。
相比新车销售,蒙古二手车市场规模更大且多为进口。2019年蒙古共进口汽车94065辆,其中乘用车71015辆,商用车23050辆,分别占进口总量的 75.5%和24.5%。日本和韩国品牌汽车在蒙古市场占有率较高。2019年,蒙古从韩国进口商用车13021辆,居商用车市场第一位;从中国分别进口乘用车和商用车84辆、3742辆。
- 二手车进口政策
1、进口政策
蒙古对进口二手车无车龄限制,但1996年以前生产的车辆,需要接受蒙古臭氧局(the National Ozone Authority of Mongolia)的臭氧检查,而且车龄越大征收的税费越高。同时,蒙古虽然是汽车左舵国家,但也允许进口右舵二手车。
2、税收政策
蒙古对进口二手车主要征收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1)关税
《蒙古国关税法》规定蒙古关税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和优惠税率三种。蒙古从其他国家进口二手车大多按5%的优惠税率征收关税。
(2)消费税
《蒙古国消费税法》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进口汽车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征税对象为整车,车辆生产年限和发动机排量越大,消费税越高。各车龄段及不同燃料形式二手车消费税如下:
(3)增值税根据《蒙古国增值税法》规定,蒙古对进口二手车征收增值税,税率为 13%。
- 进口所需文件
●进口货物报关单
●交易合同
●发票
●装箱单
●提单(需注明车辆底盘及引擎编号、制造年份、品牌及型号等)
●运输合同
●原产地证明
●进口货物许可证
●车辆检验证明(仅适用于1996年以前生产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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