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两辆砂石运输车辆没有采取任何密闭措施在道路上行驶,沿途抛洒砂石。该局立即与交警部门联系,联合对该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经现场勘察,该驾驶员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向道路上抛洒物品”,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对两名驾驶员均予以行政处罚100元,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温
馨
提
示
各位货运车辆驾驶员,在拉运易扬尘、抛洒的建筑材料或渣土等建筑垃圾时,一定要用篷布做好车辆覆盖密封,防止扬尘、抛洒、遗漏后污染城市环境。
原标题:《新余这类车车主请注意,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来源:新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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