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湖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调整2025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感谢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积极参与和关注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为保障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平稳有序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我省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继续实施
2025年我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保持不变,继续实施。
二、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调整实施
(一)现行政策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前(含当日,下同)购买新车(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和旧车转让登记手续(以车辆登记日期为准)并通过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提交补贴申请,按调整前的政策执行,补贴申请入口于2025年8月31日24时暂时关闭。
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按照审核意见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完成补正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调整前的政策申领补贴资格。
(二)调整后政策实施。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拟于2025年9月5日前重新开放补贴申请入口,不符合现行政策截止时间要求以及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申请的消费者,待申请入口重新开放后提交补贴申请。
从申请入口重新开放之日起对新提交的补贴申请,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调整后的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
三、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家用汽车等重点领域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请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知悉并合理安排参与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咨询电话:027-85774272(8:30-22:30),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咨询电话:400-140-2188,各地商务部门咨询电话见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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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商务厅官网 图/文
刊期:第20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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