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暴雨隧道惊魂:生死时速下,交通规则还作数吗?
2025年8月7日,河南郑州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强降雨笼罩,城市瞬间开启“看海”模式,部分道路严重积水,京广路隧道更是成为令人揪心的“生死通道”。据亲历司机回忆,短短10分钟,隧道内水位急剧攀升,眼瞅着就要淹到车窗玻璃,生死关头,大家顾不上交通规则,车辆纷纷掉头逃离。这不禁让人疑惑: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到底行不行?会面临处罚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交通规则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的重要准则,正常情况下必须严格遵守。然而,在类似郑州暴雨这样的极端自然灾害面前,法律也并非一成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背后的逻辑是,在面临紧急情况时,保障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优先级高于常规交通秩序。
就像这次郑州暴雨,司机们在隧道积水快速上涨时选择掉头,本质上是为了避免生命受到威胁,这种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在民事和行政层面,若能证明是因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依法申请消除违法记录。例如,某地一辆私家车为了给载着重症病人的救护车让行,闯红灯通过路口,事后车主提供证据申诉,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后取消了其违章记录 。
当然,紧急避险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首先,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比如隧道内不断上涨的积水;其次,没有其他合理的方法排除危险,当时司机们被困隧道,水位迅速上升,掉头是无奈之举;最后,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尽量避免对他人和公共秩序造成更大危害 。
此次郑州暴雨中司机们的“违规”掉头行为,虽违反了常规交通规则,但在紧急避险的法律框架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此类情况时,也应秉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对确因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法律在特殊情况下的温情体现,让人们在面对自然灾害时,能更安心地选择自救与互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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