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何实行信访 “一票否决”制?

我国为何实行信访 “一票否决”制?-有驾
#深度好文计划#随着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政府绩效考核成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建设责任型政府的重要工具。我国也加大了对政府绩效考核的引进与推广,结合国情进行改造并创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尤其是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实施了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节能减排四项“一票否决”制度,特别是在社会治安领域,信访“一票否决”制度在约束地方政府行为和提升行政效率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与此同时,这种“强制锁定式”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所谓信访“一票否决”是一种在政府绩效考核中应用的表决方式,即任何一项关键指标未完成则整体绩效评估不合格。本世纪以来,信访问题激增,越级信访现象日益严重,地方信访量减少而中央信访量增加形成了信访活动的“倒金字塔”结构。199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将社会治安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等挂钩,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票否决权制”。作为社会治安“一票否决”制度的子制度,信访“一票否决”针对非正常信访行为,如缠访、闹访、越级访等,规定若地方政府对不安定因素处理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则予以“一票否决”。

信访“一票否决”制尽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却在实践中展现出诸多负面效应。制度的强制性使官员在考核压力下往往采取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手段应对,甚至通过干预司法以求息事宁人。阻碍了从“官本位”向“民本位”行政文化的转变,迫使地方政府更多关注上级要求而非服务人民群众。一些地方政府为规避处罚而采取“捂盖子”等临时性措施,甚至“不解决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反而激化了社会矛盾。信访“一票否决”的官僚主义色彩和“维稳异化”倾向限制了民众的信访权,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并出现维稳“越维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一票否决”制度反映了一应急式种“救火行政”思维,即通过上级行政权威而非法律解决民怨或紧急问题,表现出“人治”思想,背离了法治精神。这种思维方式源于传统的"运动式"管理,缺乏长远的战略考虑。信访“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正是由于我国信访工作中矛盾冲突加剧,威胁社会和谐稳定,而这些冲突很大程度上源于公众利益申诉渠道不畅和法制体系的不健全。由于“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未能完全落实,以及司法体系不完善,公众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只能诉诸非正常手段,反而迫使中央采取高压手段维持社会秩序。

信访“一票否决”制度立意不够科学,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即使地方政府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一旦出现非正常信访事件如越级上访或群访,整体绩效就会被评为不合格,影响地方政府评优和官员晋升,往往忽略了信访案件的复杂性与地方实际情况,增加了信访工作的成本,并限制了绩效改进空间。由于缺乏可操作的配套措施,中央的“威慑性”规定让地方政府在实操中无所适从,同时赋予了地方政府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影响其实施效果。考核主体限于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乡镇级以下单位只有建议权,缺乏民主参与,削弱了制度的公信力。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利益博弈。由于地方政府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本能,使中央和地方之间产生利益冲突。我国层级节制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权责利不对等、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权力边界模糊等问题,使地方能够与中央讨价还价。地方政府往往通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抵制中央政策,使政策执行不力,尤其在信访社会治安方面,地方政府不作为或乱作为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迫使中央政府采取强制式的信访“一票否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同时,上下级权力分配中的“漏洞”也使得上级政府可以忽视下级政府的权责利,用“一票否决”来贯彻自己的意志。

为矫正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信访“一票否决”的负效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包括适当分解信访指标以提高行政效率,科学设立信访“一票否决”指标,并扩大考核评估主体至公众和社会组织。进一步明确并完善各级政府的权责,通过制度减少自利行为。同时,推动行政文化从“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增强法治精神,破除“人治”思维,确保公务员树立“公仆意识”。此外,应畅通信访渠道,确保民众利益诉求得到有效响应,并完善司法程序以确保审判独立并树立司法权威,减轻地方政府行政负担,从而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信访绩效考核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在社会治安领域对地方政府实施的“一票否决”制度,虽旨在提升政府响应民众诉求的效率,却在实施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负面影响。通过分析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及其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相互作用,该制度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尽管如此,“一票否决”制在当下的政治实践中仍被广泛运用,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随着继续推进的政府绩效和行政改革,期待“一票否决”制度将逐步被更为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所取代,引入多元评估体系,增强政策的灵活性,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并维护民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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