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工信部官网发文,公开征集对《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7日。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显示,市场上的车门把手产品呈现出工作原理、形式多样化趋势,在市场应用过程中暴露出强度不足、控制逻辑潜在安全风险、识别操作难(隐蔽无标志)、断电失效、夹手等,潜在逃生、救援风险。
例如:碰撞、起火等事故中,造成断电现象,使电动式外门把手、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失效,增大救援及逃生阻碍;无明显、统一标志,增加紧急情况下的操作难度。
《汽车车门把手
安全技术要求》提出
从救援逃生角度
强化汽车车门外把手
在碰撞以及车辆起火等
事故场景的安全逻辑
增加机械或者断电保护等安全冗余设计要求,保证断电、碰撞等事故中车门系统能够开启,从而进行救援及逃生活动;
保证翻滚、坠落事故中,能够防止门把手的误作用,从而降低乘员跌落风险;
规范隐藏式车门内把手、应急式车门内把手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保证标志可见性,从而降低乘员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难度;
保证车门把手的结构强度,防止事故发生后门锁操纵机构功能丧失。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应急式车门内把手的安装要求、隐藏式车门内把手和应急式车门内把手的标志要求、电动式车门外把手的防夹要求与试验方法、车门外把手和车门内把手的强度要求与试验方法、电动式车门把手的动态试验要求与试验方法。适用于M1类、N1类汽车和多用途货车的车门把手,其他车辆车门把手参照执行。
转自:人民网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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