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车分类标准解析:乘用车与商用车的异同全面解读

国标车分类标准

新国标车分类标准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ECE·R·E3标准保持一致,确保了与国际接轨的统一性。在分类中,乘用车被定义为9座以下、以载客为主的车辆,涵盖了基本乘用车、MPV、SUV以及其他未分类的乘用车等四大类别。而商用车则指代9座以上的客车、载货车、半挂车,以及客车与载货车的不完整车辆等五大类别。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商用车和乘用车的定义,深入剖析这两类车型的差异。

新国标车分类标准解析:乘用车与商用车的异同全面解读-有驾

乘用车分类与特点

乘用车,这一概念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乘用车涵盖轿车、MPV、SUV等,其设计和技术特性均以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为主要目的,且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最多不超过9个。此外,乘用车还可牵引一辆挂车,进一步增强了其运输能力。在乘用车领域,不同类型车辆如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车(MPV)、运动型多用途车(SUV)等各有特色,共同满足了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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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型乘用车,即旧标准中的轿车,其定义与统计范围与旧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来说,部分非轿车车型,如GL8、奥德赛、切诺基,被排除在基本型乘用车之外。同时,原本属于轻型客车范畴的“准轿车”被纳入基本型乘用车的统计范畴。鉴于这些特定车型的产销规模相对较小,它们对基本型乘用车市场发展趋势的分析影响并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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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分类与特点

随着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商用车(Commercial Vehicle)这一概念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被专门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并具备牵引挂车的能力。自2005年起,我国汽车行业实施了新的车型统计分类,对商用车范畴进行了调整。与旧分类相比,新分类将所有载货汽车以及9座以上的客车都纳入了商用车范畴。此外,旧分类中整车企业外卖的底盘被列入整车统计,而在新分类中,这些底盘被单独列出,并细分为客车非完整车辆(即客车底盘)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即货车底盘)。

因此,商用车现在主要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五大类。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分类体系中,半挂牵引车被单独列出,这体现了其在商用车领域中的独特地位。同时,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的概念也得以明确,它们分别指客车底盘和货车底盘,并按照长度和总质量进行细分。

综上所述,商用车作为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类体系日益完善,为行业发展和市场分析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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