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在秦皇岛,后排不系安全带也被处罚!

近日,

有市民在微信朋友圈晒出一张罚单。

这张罚单之所以能引起关注,

在于处罚原因——

机动车后排座位乘客未系安全带。

图片来自网络。

这位市民提到,被罚不是因为驾驶员未系安全带,也不是副驾驶未系安全带,而是“乘车后排未系安全带”。

罚单上则写着,“被处罚人于2021年6月10日10时40分,在文昌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实施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代码3019)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决定处以警告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

难道秦皇岛的交管政策又有新变化?6月11日,记者电话采访开具那张罚单的民警——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李松。

“确实是因为机动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被罚。”李松说,5月起,无论在高速公路还是城市区道路,一旦发现机动车后座乘客不系安全带,交警就将给予警告。”

李松说,这是培养人们乘车安全意识的一种措施。“和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将受到50元罚款的处罚方式不同,由于机动车后座乘客没有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的责任,本着以批评教育为主的原则,交警将给予警告。虽然不罚款,乘客也要重视起来。无论前座还是后座,系上安全带都是保护乘客生命安全的有效措施。”

0

全部评论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