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礼让骑电动车是否会扣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棋局落子,需依规则与形势判断。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虽未明确提及骑电动车者,但骑电动车者也属于道路交通参与者,理应受到尊重与保护,可广义理解为“行人”范畴。
若电动车在横穿人行道时下车推行,此时电动车等同于行人,机动车必须礼让。若机动车未礼让,就可能被认定为不礼让行人,依据相关法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并处200元罚款。例如,在斑马线处,电动车下车推行准备通过,机动车却未停车让行,这种情况就可能面临扣分与罚款的处罚。
然而,若电动车通过人行道时未下车推行,情况则有所不同。此时,机动车是否被扣分需看当地执法部门的严格程度。人行道本就是为行人而设,电动车未下车推行,严格来说并不属于必须礼让的范畴。但在实际案例中,电动车处于弱势一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便不是机动车的过错,机动车也可能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与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应养成礼让骑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良好习惯。在日常驾驶中,时刻留意周围的交通状况,遇到骑电动车者提前做好减速、避让准备,确保安全、文明驾驶,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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