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车一平台,又下一城!

前不久,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唐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这一则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的“网约车新规”,标志着当地的网约车行业终于迈入合规化的新阶段。

网约车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车一平台,又下一城!-有驾

《暂行办法》里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在第五章(网约车经营行为和权益保障)里,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制度”、

网约车驾驶员拉载乘客过程中,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网约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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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定和要求,应该比较接近于“一车一平台”这个概念。

在目前的网约车行业,“一车一平台”仍然属于相对“非主流”的一个规定,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强化这个要求,目前只是在厦门、柳州等少部分城市在推行。而且,开展的情况并非那么顺畅。

一方面,网约车平台对司机的管理和合作仍然是比较松散、自由的。

另一方面,因为单一平台的订单量相对有限,所以很多网约车司机往往都会采取多平台接单的方式,来尽量提高自己的订单量和接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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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得不说的是,“一车一平台”的这样一种运作模式,还是有着很积极的意义,不排除会在以后的行业中普遍性的推广开来。

因为,第一点,网约车一旦实行“一车一平台”,严格限制司机多平台接单之后,网约车平台在运营中的主体责任,就会非常明确地凸显出来。就好比是现在巡游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合作关系那样,由前者来承担所谓的“承运人责任”。

在这样的模式下,网约车平台公司就不能再像以往那样以“中介”来推卸责任,这对司机的权益保障是一种很全面的升级!

第二点,网约车如果真的严格实行“一车一平台”,那么,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的关系性质,也会发生很大的转变。

说白了就是,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下,网约车司机与平台就不再是简单的“合作”关系,而更接近于是“劳动”、“劳务”关系。

随着社保新规的落地,很多网约车司机都在开始畅想,网约车平台会不会(有机会)给自己购买社保?

而这样的想法想要真的实现,前提恐怕需要彼此建立在类似“一车一平台”这种更加紧密的关系,而且,驾驶员还需要满足一定出勤率(全职司机)的前提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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