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苏州市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这份重新拟定的《条例》,在外界看来意义非凡,里面包含了超多新规定和新机制,尤其是巡游出租车 “一车双价” 的收费机制,备受瞩目。
男性驾驶员从业年龄限制放宽到 65 周岁,女性则放宽至 60 周岁。这一改变,不仅能缓解驾驶员短缺的状况,还为年长的驾驶员们开辟了更多就业机会,让他们能继续在出租车行业发光发热。
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合并,实行 “一考同发两证”。以前考证得折腾两次,现在一次考试就能拿到两个证,大大简化了考证流程,效率一下子就提高了。
巡游车在巡游服务状态时,按照指导价标准使用计价器计价。而当接入网约车平台提供网约服务时,就有两种选择啦,可以沿用传统计价模式,也能实行网约平台线上计价。这样一来,巡游出租车接单就更灵活了,在和网约车竞争时,也多了几分优势。
当巡游出租车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就得遵循网约车平台的计价规则。这就意味着,巡游出租车的定价权,在一定程度上被交到了网约车平台手里。如此一来,巡游出租车传统的定价模式,很可能就只剩个名头,实际作用大打折扣,面临 “名存实亡” 的风险。
出租车行业要健康发展,明确的规则和严格的监管必不可少。要是巡游出租车的定价权完全被网约车平台掌控,市场秩序很可能就乱套了,从长远来看,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海南三亚市曾试点推出 “特快出租车”,采用线下定价与线上市场调节价并轨运营的模式。而上海市的一些巡游出租车公司,则明令禁止 “一车两价” 和 “巡网混营”,还要求驾驶员签署承诺书。这些不同城市的试点经验告诉我们,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的融合发展,得小心翼翼地谋划,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
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里的 “一车双价” 收费机制,确实是一项大胆创新的举措,目的是提升巡游出租车的灵活性和竞争力。但与此同时,它也带来了定价权转移、市场秩序混乱等潜在问题。
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反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条例》的完善出一份力。希望苏州市在制定和实施这一条例时,能充分倾听各方声音,保证政策既科学又合理。所以,在推行这一机制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行业规则,加强监管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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