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运输局: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西安市并不禁止顺风车的发展。
2016年,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该办法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按照国家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并不属于营运车辆,不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范畴,无需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证件。
私家车辆是否在相关平台注册顺风车以及是否顺风载人均属于民事行为,取决车辆所有人个人意愿,政府不做干涉。 依据国家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因此,若该趟顺风出行符合国家关于顺风车相关规定,则检查机关不做干涉;若合乘服务提供者收取费用超过合乘实际出行成本,则存在非法营运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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