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十多年来,公路桥涵设计采用的主要汽车荷载,从汽车-超20级演变为公路-I级(2003年),又对公路-I级进行了局部修正(2014年),然而其范围却不包括重载交通。对于重载交通的设计荷载取值,2014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项目或地方自行确定,但又没有给出确定的方法,本文试图对汽车荷载的演变过程作一回顾,并对重载交通设计荷载取值进行探讨。
一、汽车-超20级
汽车-超20级设计荷载为车队布载模式,如89版通用规范列出的:
该车队包括主车若干辆,重20t,间距19m;重车一辆,重55t。车队布载模式,1960年代起开始在我国应用,2003年,汽车荷载修订时,对汽-超20等荷载的评价是比较高的,认为恰当、合理,适应我国交通行业发展的需求。以下引用2003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二、公路-I级2003版
汽-超20级车队布载,接近车辆行驶实际情况,但布载计算相当繁琐,于是在2003年汽车荷载修订时,依据可靠度分析成果,提出了公路-I级,如下图所示:
公路-I级2003版,采用车道荷载,均布力为1.05t/m,集中力为18~36t,对应跨径5~50m。
1999版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以下简称可靠度标准)、2004版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将汽车荷载分为标准值、频遇值、准永久值3种,通用规范提出通过公路-I级荷载乘以系数1.0、0.7、0.4来体现。
可靠度标准和通用规范关于标准值定义是统一的,即设计基准期内汽车荷载0.95分位值,即95%的荷载均小于标准值。
关于频遇值和准永久值,两规范的定义不同。
可靠度标准是从时间角度定义:
通用规范是从随机过程截口分布定义的:
三、公路-I级2014年
2014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指出,2014年对汽车荷载修订时,68%的单位认为应适当提高汽车荷载标准,根据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实际调查的汽车荷载,大部分情况下是超载的。
课题组描述了10m以下,50m以上的情况,恰恰没有描述常规桥梁跨径范围20~40m,而全国桥梁98%以上是常规桥梁。从图中大致可以看出,20m跨径桥梁,80%超载;30m跨径桥梁,60%超载;40m跨径桥梁,40%超载。
课题组又列出了治超严格的情况:
也就是说,即使不超载的情况下,对于跨径小于16m的情况,实际汽车荷载仍然大于公路-I级,换句话说,设计荷载不足。
在这种背景下,对公路-I级进行了局部调整,将集中力由18t~36t调整为27t~36t,调整后的公路-I级,基本能够适应实际汽车荷载。
但对于重载交通比重较大的公路,课题组也指出,调整后的公路-I级仍然可能达不到实际的汽车荷载,但对于重载交通量大的公路,仅仅指出由项目或地方自行确定,却未给出确定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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