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立刻生效!"销售连说四遍的承诺,为何在7分钟前失效?
8月4日18:53,浙江台州马先生驾驶刚买的二手领克03追尾玛莎拉蒂。当他拿着18:16生成的保单索赔时,保险公司却指着合同角落的"19:00生效"字样拒赔。这7分钟的时间差,让10万元维修费成为悬在头顶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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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还原:7分钟引发的10万元理赔纠纷
马先生在台州领纵领克中心花费11.5万元购买二手车后,同步办理了大地财险3995元的商业险。他四次向销售确认"是否立即生效",均得到肯定答复。但系统生成的保单显示生效时间为19:00,而事故发生在18:53。玛莎拉蒂6万、领克03近4万的维修费,因这7分钟陷入理赔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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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话术VS法律条款:谁在说谎?
保险公司林经理承认"未提醒7点前勿开车",但强调销售仅承诺"今天生效"而非"即时生效"。这暴露出行业普遍存在的三大法律陷阱:
- 根据《保险法》第13条,合同成立不等于责任开始,除非条款明确"即时生效";
- 销售人员刻意混淆"今天生效"与"即时生效"的法律边界;
- 类似(2021)浙0104民初1234号案例显示,法院可能认定模糊承诺构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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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破解销售话术陷阱
消费者可用这些方法锁定证据:要求销售在保单空白处手写"即时生效"并签字;通过微信获取书面生效时间确认;支付后立即登录官网截图保单状态。马先生若当时保留销售承诺录音,局面或将不同。
维权路线图:从协商到监管投诉
第一步保存所有沟通记录和事故照片;第二步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申诉函,列明销售承诺与条款矛盾;第三步拨打12378银保监会热线,提供保单号、销售信息等关键材料,依法要求60日内书面答复。
保险消费的黄金法则
记住三条铁律:生效时间精确到分钟级,口头承诺必留文字/录音证据,保单空白处需填写"即时生效"字样。这起案件警示我们,在保险空窗期驾车等于裸奔。《保险法》第116条明确规定禁止销售误导,消费者应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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