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务用车配备规定的解读
依据《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我国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明确划分为三个层级:
首先是部长级干部,他们可配备的轿车需满足排气量不超过3.0升,且价格控制在45万元以内。
其次是副部长级干部,其用车标准则是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车辆价格不超过35万元。
再者,对于一般公务用车,应选用排气量2.0升(包含)以下、价格不超过25万元的轿车,需注意的是,此标准不适用于客车或越野车等车型。若因特殊需求需配备排气量超过2.0升或价格超出25万元的车辆,则必须向国管局提交审批。
综上所述,这是对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规定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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