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为规范开封市主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秩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统筹做好货运车辆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开封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优化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绿色低碳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区域
(一)禁行区域
1.三大街、魏都路、五一路、G220(华夏大道、禹王路、公园路、滨河路)、重工路、新宋路、劳动路、复兴大道、S219(金明大道)、东京大道合围以内区域(不含以上合围道路);
2.九大街、东京大道、三大街、复兴大道合围以内区域(不含东京大道);
3.禁行路段:郑开大道全段。
(二)限行区域
九大街、G220(东郑公路、郑汴路)、五一路、魏都路、三大街、东京大道合围以内区域(含五一路、魏都路、三大街)。
二、管控车辆
本通告所称管控车辆是指:重型、中型、轻型货运车辆(含牵引车和挂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以上车型均包含外埠号牌车辆和燃气货车。
应急或特种货运车辆不纳入本通告范围。
三、具体措施
(一)禁行区域内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运送用于保障禁行区内生产、生活、建设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应当为新能源车辆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且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或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限行区域内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每日10时至18时可以行驶,其他时段原则上不得行驶。运送用于保障限行区内生产、生活、建设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如需在其他时段行驶的,应当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或持有效的城市货车通行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在城区内行驶的所有车辆要保持车身整洁,散装货物要严密覆盖,不得抛洒渣土、水泥等散落物,不得超限、超载、超速行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清洁卫生。
(四)鼓励用车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货运车辆。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限行区域的管控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9月12日起执行。
开封市公安局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7日
(来源:南方谈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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