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接车送,一对一教学,不限课时,自主约车……驾校花样繁多且看似贴心的广告让有学车意向的消费者怦然心动,然而报名之后却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内容相差甚远。
网友咨询:
驾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学员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在驾驶培训服务中,驾校能提供的训练频次、训练时间等是服务的主要内容;接送服务等为附随义务,驾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侵犯了学员的合法权益,学员有权要求驾校退款并支付合理损失。
律师补充: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樊江培律师简介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多年。认真负责,思维聪敏,从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到解决问题突破口,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敬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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