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0月1日的临近,各地对电动车、三轮车的严管措施已经明确,这一次电动车的管理涉及到多个省市。目前,江西、山东、山西、重庆等地已明确出台地方性新规,将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管理,主要涉及车辆的淘汰、登记备案、安全驾驶等核心环节,电动车将会迎来“4大严查”,一起来了解一下,避免因为违规而受到处罚。
过渡期结束,非标车禁止上路行驶
众所周知,非标电动车只能在过渡期内上路,过渡期结束以后,车辆将禁止上路行驶,从10月1日起,江西抚州、重庆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目前官方都已发布通知,明确车辆禁止上路。
近日,江西抚州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临牌)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牌)的通告》。
在通告中明确,临牌电动车三年有效期早已届满,同时备案牌违规三四轮电动车两年过渡期也将在8月31日到期,9月30日前为非标电动车和违规三四轮车的自主淘汰期,从10月1日起,禁止非标电动车和违规三四轮电动车上路,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另外,重庆市的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公安交警已经发布通知,明确,从10月15日起,超标车将禁止上路通行,用户可以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更换超标电动车。
山西陵川非标车备案即将结束
为方便广大车主出行,山西陵川率先对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开放备案登记,车主只需要提供身份证、车辆来源证明,即可对车辆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可以安装临时号牌,车辆即可正常上路行驶。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备案登记也是有时效的。在陵川公安交警发布的通告中,明确备案登记的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也就是说,从10月1日起,山西陵川对非标三四轮电动车便登记将结束,未备案登记且未悬挂临时号牌的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还没有备案登记的车主抓紧时间。
山东济南:实施修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近日,济南市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该管理规定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实施新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预防火灾事故,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使用电动车安全而设定的,将会加强管理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停放充电、智能化管理和电池回收。
同时还要加强保障措施,比如充电设施的建设和降低充电费用,确保车主能够更方便充电,而且对违规停放和充电的车主,明确了处罚标准,个人最高可罚款5000元,单位最高可罚款5万元,接下来社区将启动“清车行动”。
电动车上路违规专项治理
为了使广大车主规范使用电动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山东菏泽、福建南雅镇等多地开展了电动车上路违规专项治理,重点严查这五大违规违法行为,包括:
1、酒后驾驶电动车;
2、骑电动车闯红灯;
3、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
4、违规超员载人;
5、未成年人独自驾驶电动车;
各地开启了电子眼抓拍与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违规车主进行处罚,一般可以罚款30~50元,对于多次严重违法,直接扣留车辆。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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