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租赁中,“车辆保养归谁管”是最容易事后扯皮的问题——有人觉得“车是我的,保养该我来”,也有人认为“我租了车牌,日常使用损耗该我承担”。其实答案没有绝对,核心看租赁合同怎么约定,但行业里有默认惯例,恒业京牌小编的这篇帮你理清楚权责,避免后续纠纷。
恒业京牌小编先明确:车辆保养的“核心权责”,默认分两类
首先要搞懂:车辆保养不是“一刀切”,不同类型的保养,默认责任方不同,合同里最好按类别写清,避免模糊不清。
1. 常规基础保养(谁用谁负责)
比如5000公里换机油、换滤芯,或按时间做的空调清洗、轮胎检查等,这类和“日常使用频率”直接相关的保养,行业默认是承租方(租车牌用的人)负责。
理由很简单:车辆是承租方在日常使用,行驶里程、使用环境(比如经常跑高速还是市区拥堵路)都由承租方决定,保养需求也因使用习惯产生,所以费用和执行通常归承租方。
注意 :承租方做保养时,最好提前和出租方沟通,选择正规4S店或连锁维修机构,保留保养单据,避免后续出租方质疑“保养不到位损伤车辆”。
2. 重大维修/损耗(看责任归属)
比如发动机故障、变速箱维修,或因车辆老化导致的零件更换(如电瓶、刹车片磨损到极限),这类不是“日常使用”直接引发的,需要看责任方:
若因承租方操作不当(比如长期低油位行驶导致发动机损坏),或未及时做基础保养引发故障,责任和费用归承租方;
若车辆本身存在隐患(比如出租方交车时未告知“刹车盘已临近报废”),或属于正常老化损耗,通常由出租方(车辆所有人)负责。
关键 :交车时一定要做“车辆状况验收”,拍视频、列清单(比如里程数、轮胎磨损程度、刹车状态、是否有故障灯),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后续说不清“故障是交车前就有,还是租赁期间出现的”。
恒业京牌小编提醒大家合同必须写清这3点,堵上所有漏洞
很多纠纷的根源是合同里只写“保养由承租方负责”,没有细化条款,所以签约时一定要补充这3项内容,越具体越好:
1. 明确保养标准
写清“基础保养需符合车辆厂家要求(如使用原厂机油、指定型号滤芯),保养记录需提供给出租方留存”,避免承租方为省钱用劣质配件,损伤车辆;同时约定“保养后3日内,承租方需将保养单据拍照发给出租方”,方便出租方追溯。
2. 划分费用承担范围
直接列清单:“承租方承担常规基础保养(包括机油、机滤、空滤更换,日常轮胎补气、玻璃水添加等);出租方承担车辆正常老化导致的重大零件更换(如电瓶、正时皮带等,需提供4S店检测报告证明非人为损坏)”。
特殊情况 :若租赁期间需要做“大保养”(比如3万公里换火花塞、6万公里换变速箱油),费用较高,可约定“双方各承担50%”,或提前明确“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可适当减免1个月租金”,具体按协商结果写。
3. 约定“未履行责任”的后果
比如承租方未按时做基础保养,导致车辆出现故障,合同里要写“承租方需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且需赔偿出租方因车辆维修产生的‘无车可用’损失(如按日支付租金的1.5倍)”;
若出租方交车时隐瞒车辆隐患,导致承租方使用中出现故障,需写“出租方承担维修费用,且需免除维修期间的租金”。
恒业京牌小编给大家的避坑提醒:这2个细节别忽略
1. 交车时查“保养记录”
承租方接手车辆前,一定要让出租方提供最近一次的保养记录,确认“距离下次保养还有多少里程/时间”,避免刚接手就面临“超期未保养”的情况,被迫多承担一次费用。
2. 不要口头约定,所有承诺写进合同
有些出租方会口头说“小保养我来出”,或承租方承诺“会好好保养车”,这些都不算数,必须落实到合同文字上,甚至可以附上“车辆交接验收清单”作为合同附件,签字盖章后才具备法律效力。
恒业京牌小编最后总结:
车牌租赁中,车辆保养的权责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合同怎么写谁有理”。与其事后争论“该谁出钱”,不如签约时花10分钟把保养的类别、费用、责任写细,双方都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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