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试驾试乘车如何进行财税处理?看完这篇文章就明白了

一:4S店根据主机厂要求,将购进库存商品车上牌转为“试乘试驾车”;
1.业务操作
4S店作为品牌代理商,需要根据汽车主机厂商务政策(如:经销商等级、年度任务、返利支持考核等)要求,将从主机厂购进的用于销售的小汽车转为经销商的试乘试驾车,主要用于新车销售过程中,客户的试乘试驾体验。
购买的小汽车转为试乘试驾车,需办理上牌,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需要“机动车统一发票”,为了能够顺利交税、上牌,4S店会开票给自己,主机厂不会给4S店开具“机动车统一发票”。
依据主机厂商务政策和4S店的本身经营情况,一般要求达到1年或在1年内销售已上牌的试乘试驾车。
2.财税处理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和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目前,很多4S店的会计处理是从“存货”转化为“固定资产”。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出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从各4S店实际运营情况看,基本上确定已上牌的试乘试驾车需在1年内销售,所以持有的目的非常明显,从会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考虑,4S店将试乘试驾车的会计处理仍应作为“存货”更符合会计准则。
对于是否给自己开票,相关法律并没有非常明确,开具了发票同时确认收入,应当符合在我国“以票控税”的原则。税务上即使不认同主要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基数,但这点在4S店调增的可能性很少很少。
二:4S店持有“试乘试驾车”;
1.业务操作
补贴方式为4S店按照商务政策要求,将已上牌的车辆信息报厂家后,主机厂审核后通过折扣或者折让方式给予返利。
折扣和折让返利补贴方式,无法体现和已上牌试乘试驾车的关联,所以一般不能作为试乘试驾车的抵减,因为此类返利往往和其他返利一起混合,从形式上看无法确定到固定的车辆上,此类按照正常的商品车处理,对于折扣不再单独抵减到已上牌的试乘试驾车。
2.财税处理探讨
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试乘试驾车”作为固定资产,应当每期计提折旧,计入费用。
不论是存货、还是持有待售资产,都应该按照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作为4S店持有试乘试驾车,相对特殊,已上牌的试乘试驾车的价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可变现净值会下降。
三:4S店出售“试乘试驾车”;
1.业务操作
销售已上牌的试乘试驾车,属于二手车销售,需要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发票》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和拍卖企业开具的,存根联、记账联、入库联由开票方留存;发票联、转移登记联由购车方记账和交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作为4S店往往不是二手车经销企业,出售“试乘试驾车”需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财税处理探讨
从2013年8月1日后,小汽车准予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已上牌的小汽车再销售,如果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的,按照适用税率计税。二手车销售,只能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中可以看出,并没有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二手车缴纳的增值税额有地方填写;从收入和销项税额匹配的角度看,因为已开具发票,所以放在未开票销项税额也不合理。
按照存货销售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依据实际收款金额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
四:作为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为了能够取得上牌,从“库存商品-整车”转“固定资产”的,一般由4S店自己开票给自己,会计处理:
1)开具发票,上牌,保险
借方: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含车辆购置税)
管理费用(保险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银行存款
2)结转成本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库存商品-整车
注:对于2013年8月1日前,由于小汽车不可以抵扣,所以上述“进项税额”没有。
销售2013年8月1日前的,即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试乘试驾车”时,会计处理:
借方: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方:固定资产
借方:固定资产清理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含税价格/(1+3%)*3%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含税价格/(1+3%)*3%
贷方:营业外收入
借方: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方: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销售2013年8月1日后的,即抵扣进项税额的“试乘试驾车”时,会计处理:
借方: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方:固定资产
借方:固定资产清理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含税价格/(1+13%)*13%
借方: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方: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
五:作为存货会计分录
1)开票、上牌、保险
借方:应收账款-临时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贷方:库存商品-整车
借方:库存商品-试乘试驾车-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方:应收账款-临时
借方:销售费用保险和上牌等
库存商品-试乘试驾车-购置税
贷方:银行存款
2)使用中
借方:资产减值损失-试乘试驾车减值损失
贷方:存货跌价准备-试乘试驾车
3)处理时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试乘试驾车
贷方:库存商品-试乘试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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