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DU
DDU, 全称为“Delivered Duty Unpaid”,意为“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在此贸易条款下,出口商负责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运输费用和风险,以及海关手续费用。但需注意的是,关税、捐税和其他进口官方费用并不包含在内。进口商则需承担因未能及时完成货物进口结关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风险。为了避免后期纠纷,进口商在与货代确认价格时,应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确认并盖章。
☑ DDP
DDP代表“Delivered Duty Paid”,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在此条款下,出口商需在双方指定的目的地完成进口清关手续后,将货物交付给进口商。出口商承担货物运输至目的地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负责办理目的港清关手续,支付税费、手续费等费用。此条款下卖家的责任最大,若无法获得进口许可证,使用此术语应谨慎。
☑ DAP
DAP, 全称“Delivered At Place”,意为“目的地交货”。在此贸易术语下,卖家负责将货物运至买家指定地点,并将货物(无需卸货)直接交付给买家。交货地点可以是两国边境、目的港船上或进口国内陆地点。若买卖双方希望卖方办理进口许可、官方授权及所有进口海关手续,并支付所有进口关税,则应使用DDP术语。
☑ DDU与DDP的区别
DDU与DDP的主要区别在于目的港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承担方。若出口商具备完成进口报关的能力,可选择DDP;若出口商无法或不愿办理进口手续及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DU术语。费用计算方面,FOB金额加上出口口岸所有费用和海运费即为CIF金额,若需DDU,则加上目的港费用;若需DDP,还需加上目的港关税。
☑ DAP与DDU的区别
DAP是2010通则中的新术语,而DDU属于2000通则(在2010通则中已废除)。DA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指在指定目的地将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所有风险。当事人应明确约定目的地内的具体地点,因为卖方需承担至该地点的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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