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建筑防火规范对消防救援口的设置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指出,除了特殊要求的建筑和甲类厂房,其他建筑的外墙必须设立消防救援口,便于救援人员出入。这些规定包括:1. 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范围内应至少设置2个救援口;2. 无外窗的建筑每层都要设置,有外窗的则从第三层开始每层设置;3. 救援口的净高度和宽度都不得小于1米,若利用门,则净宽度至少0.8米;4. 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外打开或破坏,若使用玻璃窗,必须选择安全玻璃;5. 设置明显的永久性标志以便识别。
此外,《建筑幕墙防火技术规程》T/CECS806-2021也规定,消防救援窗口的玻璃应选用易于破碎的非夹胶钢化玻璃,并进行均质处理。同时,当幕墙面板与建筑主体结构的间距超过一定标准时,应设置支撑结构如走道板等以辅助救援人员通行。同样,这些窗口也需设置易于识别的标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也明确,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的外墙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其净高度和净宽度都有严格规定,并应设置易于破碎的玻璃和明显的室外识别标志。
另外,《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51283-2020中对厂房(仓库)外墙上的消防救援窗口设置也有详尽规定,包括窗口的净高度、净宽度、各救援窗的间距,以及应急击碎玻璃的类型和厚度等。同时,多个地方标准如天津、上海、浙江和江苏的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也都有对消防救援窗口设置的相应规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救援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这些规范共同构成了建筑防火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建筑火灾救援效率和安全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提醒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每个建筑都配备有符合标准的消防救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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